《法国商法典》2000年修订的差异化特征及其再发展述评
2021-11-21杨翱翔
对外经贸 2021年3期
关键词:法律
高 辰 杨翱翔
(国际关系学院 研究生部,北京 100091)
一、引言:法国商法概述
法国商法是根据商业生活的需要而创建的,是一种区别于民法的专门法律,并且为了满足市场交易者的需要而减损了一些要求和限制。法国《商法典》第L.121-1条规定:“商人是进行商事活动并以其为通常职业的人”。具有民法性质的法人实体保留了通常的标准,其含义如下:“即使法人具有民事身份,也可以被认为是从事重复交易行为的商人”。通过将交易者定义为从事商业行为的商人,这种类属方式似乎更倾向于客观概念。
作为私法分支的一部分,法国商法是一项特殊的法律,适用与普通法不同的规则。事实上,法国商法适用于立法者确定的特定具体情况。法国商法原则由适用于商业交易的所有法律规则组成。这些交易可能是某些生产、分销和服务活动。这种法律仅仅适用于交易者和非交易者进行习惯性交易活动时,而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经济生活。因此,尽管近些年来,在法国,工匠、农民和自由职业者的地位趋于接近商人,但是他们仍然受民法管辖。为了更好地理解法国商法的原则,可以参考法律、判例法、规章和惯例等法国国内法律渊源,也可以参考商法的国际渊源,即国际公约和条约。法国商业判例法起源于商事法院(des tribunaux de commerce)和上诉法院的商业分庭(la Chambre commerciale de la Cour de Cassation)。
二、2000年《法国商法典》与1807年《法国商法典》之历史渊源
(一)法国商法的产生
1.古代时期
在古代时期,法国人就已经认识到有必要为从事贸易的人制定特别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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