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灾害防控治理法治运行考察*
2021-11-19申艳红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申艳红,高 媛
(新疆大学 法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7)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总目标,作为国家未来五年发展与改革的重心,这必将引领中国进入一场深刻变革。2020年初,一场史无前例的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引发了国人高度关注和思考。2021年夏季,我国河南省多地又遇极端暴雨洪涝灾害,公共突发事件防控治理再次成为当前公共危机治理的焦点,成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挑战。为国家和地方敲响了完善公共危机治理的警钟。风险社会下,公共突发事件不断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需要我们对各类公共突发事件都提高防控治理意识和能力。“从整体的政府危机治理视角,常态下的危机防控是对风险和危机的最佳控制和解决阶段,寓非常态于常态制度建设之中,此阶段是公共危机治理中长期而普遍的管理核心。”[1]自然灾害的防控治理是较为传统的公共危机治理领域,自然灾害领域的防控治理及法治建设的经验,对我国公共危机治理的完善有一定积极意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屯垦戍边的重大职责,履行着开发和保卫中国边疆的历史使命。在推动新疆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国家边防等方面作出了具有历史共识性的辉煌贡献。改革开放40年来,新疆兵团在自然灾害防控治理领域不断强化理念,加强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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