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二孩政策0-3岁婴幼儿托育体系建设
2021-11-12黄璐琳
长江丛刊 2021年17期
■黄璐琳
/贵州省六盘水市社会科学院
一、前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即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幼有所育”,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对3岁以下托育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及职责进行了说明。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关于二孩的配套政策措施也在随之不断修订中,但是与二孩政策相关的其他配套政策措施还处于萌芽阶段,例如:托育服务等。现今,在二孩政策全面推进下,托育问题日渐成为许多家庭选择是否生育二孩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以六盘水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为例,通过分析六盘水市及国内部分区托育服务方面的基本情况,以此为六盘水市建设本土实际的托育服务体系提供借鉴。
(一)二孩政策的实施需要发展建设托育服务体系
据国家卫计委2015年生育意愿调查数据显示,由于经济困难、无人看护、精力有限而不愿意生育二孩的因素分别占到74.5%、60.5%、61.1%。养育成本、女性就业、生活质量等多方面因素对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约束力不断增强。调查研究显示,教育支出是生育一孩、二孩最主要的负担之一,基本已占到我国家庭平均收入的50%。同时,公立托育服务短缺,私立托育服务的高价格、无保障,也是导致生育意愿降低的因素之一;0-3岁婴幼儿在我国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4%,远远低于许多发达国家。目前我国80%以上的婴幼儿都是由祖辈参与养育看护。
许多家庭因为经济负担重、无人看护等因素出现推迟生育或再生育的决策,一些用人单位为减少用人成本,对女性就业歧视问题也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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