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鉴定意见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2021-11-12杜扬
海外文摘·艺术 2021年2期
关键词:科学
杜扬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辽宁葫芦岛 125000)
我国司法实践逐渐深入发展,在诉讼活动中,司法证明越来越重要。诉讼中广泛地应用着鉴定意见,对于刑事案件而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还有检察院审查逮捕及审查起诉阶段,或者法院审判阶段,均会借助鉴定意见对犯罪事实进行查明。借助鉴定意见对案件进行裁判,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法官本身并不是全能,所掌握的知识有限,为此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中,如果涉及到专业学科领域的知识时,就会显得“捉襟见肘”,可见,“科学化”鉴定意见对于法官裁决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要想让鉴定意见在刑事案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定要保证鉴定意见的科学性,这就需要思考怎样能进行鉴定意见的科学性评判。
1 鉴定意见的定义和属性
鉴定意见不同于科学证据,其证据属性是广义言词证据。即使假定分析结果的呈现形式为鉴定书,此种书面表达形式去表达内容和思想的证据,类似证书,可是鉴定意见的形成依据需要鉴定人的出庭,针对鉴定意见作出解释和说明,用意见性证言才能发挥证据的作用,由此可见,其与书证类实物证据并不相同。西方的英美法系中,鉴定意见被称之为专家证言,这同鉴定意见的不同是因为来自不同法系,即使专家资格、称呼、选任上有一些区别,可是本质却相同,均是有着专门知识的人,对于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的分析和解读,进而提供意见性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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