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老子韩非合传考
2021-11-12别茜
西安航空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别 茜
(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
《老子韩非列传》是老子、庄子、申不害与韩非子四人的合传。老庄同为道家的代表人物,他们的思想一脉相承;申韩尊崇刑名法术,他们的学说亦有许多共通之处,故将老庄或申韩合传并无太大疑虑。而老子与韩非的学说并不相类,清静无为与严刑峻罚看似颇有矛盾之处,为何太史公会将两者合传?这个问题自古以来就众说纷纭。
一、遗留的纷争:老子韩非合传的“百家争鸣”
对老子韩非合传的看法,反对者有之。东汉班固认为道家出于史官,以清虚为治;而法家出于理官,专任刑法,故道法起源不同,《汉书》也并未继承司马迁将老子与韩非合传的写法,而是在《艺文志》中记录了诸子百家的著述、代表人物以及流派发展之源流。唐人刘知几认为《史记》中“老子与韩非并列”是一种“舛谬”。清人杨琪光云:“老庄申韩绝不相类,史公谓刑名原本于黄老,故合传纪之。”他认为老子与韩非的学说本不相类,司马迁将老子韩非合传是因为他认为“刑名原本于黄老”,那么这个看法有没有道理呢?他又从两个层面来论述了这个问题:“苏子瞻释其说,谓申韩推其无有,始极为惨礉,殆非也。夫无为必不务修明,其法制官事寖以耗弛,而民玩盗恣,非严法乌足以已之。汉文景尚黄老,武帝时而酷吏兴于治,虽罔密务诋严,亦势使然哉!龙门喜尚其术而于此合传,殆亦有不足者欤?”一方面,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推崇无为而治会导致社会缺乏规训,以致“民玩盗恣”,武帝时期酷吏横行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为了纠正文景时期崇尚黄老的弊端,此乃大势所趋,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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