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视角看剥夺政治权利刑
2021-11-12黄天化
海外文摘·艺术 2021年18期
黄天化
(延边大学,吉林延吉 133002)
1 基本概念
1.1 政治权利概念
关于政治权利的概念,由我国现行《宪法》第34条的内容可知,现阶段我国《宪法》对政治权利没有进行明确定义。
对于政治权利的概念目前我国有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政治权利除了包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还包括自由表达见解和意愿的表达权,也包括监督权。第二种观点认为政治权利包括意愿自由和表达自由。第三种观点认为政治权利仅为参政权,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2 剥夺政治权利刑概念
剥夺政治权利刑是我国刑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附加刑之一。具有补充主刑不足、防止刑法过剩及预防犯罪的功能。我国《刑法》第54条对剥夺政治权利刑做了专门规定。由此法条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对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3 剥夺政治权利发展过程
1.3.1 我国宪法对剥夺政治权利规定的发展过程
我国从建国至今,共计一部临时宪法即共同纲领,四部宪法,以相应的年号作为区别,每部宪法对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各不相同,受制定的时代背景影响较大。
首先,共同纲领及五四宪法,两部宪法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刑,都针对威胁新建立的政权,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及建设的封建地主和官僚资本主义。
其次,七五宪法,七八宪法,两部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刑针对的是专政的对象,主要包括地主、富农及反动资本家。
最后,八二宪法,剥夺政治权利刑从作为维护专政的手段向一般刑罚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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