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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历史、文学合一视野下的林黛玉财产问题及其他
——与陈大康先生关于林黛玉财产下落说之商榷

2021-11-11

文学与文化 2021年1期

内容提要:林黛玉拥有大量财产且归贾府说,系不知明清制度、不能系统阅读《红楼梦》,对贾琏所谓“再发二三百万银子财”的误读。由此,所谓黛玉高洁、不将财产置于心中,系对林黛玉整体人格的阉割,干扰了对《红楼梦》人物塑造、人物表达、思想表达的深入理解。

一 林黛玉巨额财产问题的提出与陈大康教授的论证逻辑

陈大康教授《荣国府的经济账》(人民文学出版社,2019 年)的首章《黛玉家产之谜》,累三十页、近两万字,详细论述了他理解的林黛玉的财产、财产去向与黛玉的财产观问题,认为林如海为林黛玉留下二三百万银两收入,却皆被贾琏挪作大观园建设之用。

此论一出,在学界、社会上影响颇大。因工作关系,不时有专业、社会人士咨询此事,故对此问题反复反思,结合陈文出现的问题,撰述此文,以为答复,并求教于方家。

(一)陈大康《黛玉家产之谜》的观点、逻辑出自涂瀛《红楼梦论赞》

陈大康《黛玉家产之谜》的观点、逻辑、倾向,叙述虽然繁复,实则一本于道光间涂瀛的《红楼梦论赞》(道光二十二年刊本):

或问:“林黛玉数百万家资尽归贾氏,有明证与?”曰:“有。当贾琏发急时,自恨何处再发二三百万银子财,一再字知之。夫再者,二之名也。不有一也,而何以再耶?”或问:“林黛玉聪明绝世,何以如许家资而乃一无所知也?”曰:“此其所以为名贵也,此其所以为宝玉之知心也。若好歹将数百万家资横据胸中,便全身烟火气矣,尚得为黛玉哉?然使在宝钗,必有以处此。”

也即,因为贾琏说过“再发二三百万银子财”这句话,故而涂瀛认为贾家曾挣过二三百万银子的财,而涂瀛不知道贾府何时曾挣过二三百万银子的财,故贾府曾经得到的这二三百万银子的财就是来自林如海留给林黛玉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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