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语辞世界,品味文学之美
2021-11-02牛丹丹
读写月报(语文教育版) 2021年8期
牛丹丹
文言文中的“文言”不是一串孤零零的文字符号,其有着明确的所指(语义)。它们或传播思想、开启智慧,或分享特定时刻下的人生体验和别致情绪,或不满现实、裨补时阙,或展现中华民族在历史积淀中形成的民族性格和崇高精神等,这些是文言文中的“文章”之所在,是从“写了什么”的层面来谈的。然而,在明确了文言文所写内容后,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同样的立意、同样的选材,不同的作者会向我们传递出不同的审美感受呢?要解答这个问题,便要涉及文言文中的“文学”层面。
一、文学与语言的关系
“文学的本质是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但这里所谓的‘现实是通过语言的折射获得的;因此,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在相当程度上转化为人与语言的审美关系。文学的审美在相当程度上转化为人与语言的审美实现的。”[1]由此,当我们审视文言文中的“文学”层面时,不禁要对其语言层面,包括词汇、语法、语言内部遵循的逻辑、语言组织形式、修辞手法以及表达方式等在内的语辞世界进行推敲与品味。
二、文言文中的“文学”层面
文言文中的“文言”不像西方语言那样严格受到形态、时态规定的制约,它“在形式和功能的变化上具有一种灵活的主体意识,因此对于汉语文本的把握应该更多地依靠人的主观感觉、体验和判断”[2]。譬如同是形容水光清澈,不同的古人会依据当时的文学传统以及自身的审美观照、认知结构和情感体验,创作出不同的语言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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