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生物分类之独特性
2021-11-02周长发马振兴
中学生物学 2021年8期
周长发 马振兴
(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江苏南京 210023)
人类认识自然、识别事物的首要方法就是对它们进行分类和命名。在所有分类方法或体系中,生物分类或对生物的分类最为独特,它与人们对无生命的日常事物(如书籍、食品、家具等)所进行的分类完全不同。然而,很多生物学教材甚至中小学生物学教科书在介绍常见生物种类、门类、特征以及多样性时,多将生物分类与其他分类混为一谈,未能强调生物分类的独特性、客观性,故有必要进行归纳与强调。生物分类的独特性集中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1 自然分类
根据进化论,所有存在过的和现存的生物都源自单一的共同祖先。由这一远祖形成若干个后代,并由它们又不断形成新的物种和新的后代,如此不断往下、由古到今就形成了一个类似树枝状、群下分群的结构(图1),从而形成一个客观的、脱离人类主观意识之外的系统、现象或进化过程,即一个自然体系。达尔文说得好:“自然系统形成于优化传承!”人类对生物的分类,实际是在寻找或重现这一自然体系,而不是创造它。这与人们设计出一种体系或标准来分类商品完全不同。例如,人们可以根据商品的用途或生产厂家来分类同一批货物,从而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分类结果。而在生物分类时,人们无法也不能创造出任何一种标准或体系,只能根据自然形成的或进化形成的固有图像或过程来分类。简言之,生物分类所依据的自然体系是客观的,而人为创造的其他所有分类体系都是主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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