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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部门非税收入征管改革研究

2021-11-01高旭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17期

高旭

摘 要:目前,各地区非税收入划转工作进度不一,难度较大。从对地方非税收入历年征管工作的研究中发现,基层部门工作协调不统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部门宣传培训不充分、工作人员配置不合理、征管主体部门信息化程度不一致等问题。结合税务部门征收非税收入的历史经验,从建立省级统一的部门协调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建立非税收入“同征同管”的征收机制、内外宣传培训制度、非税收入考核督办制度等角度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税务部门;非税收入;征管改革;规范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2.4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5-0058-03

一、非税收入概念理论界定

(一)非税收入的内涵

非税收入概念的界定是理论研究与财政实践的基础性课题,也是非税收入问题研究的重要出发点。从国外研究来看,并不存在“非税收入”这个专有名词,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界定[1],不同的部门对于非税收入有着不同的理解。

经合组织(OECD)主要从有偿性与无偿性角度考量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费)的界定。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政府财政统计体系是目前世界上运用最为广泛的政府收入统计体系。IMF指出政府收入一般被划分为经常性收入、资本收入和赠与收入三类,其中经常性收入包括税收收入(Tax)和非税收入(Nontax)。经常性非税收入是指政府为公共目的而取得的无须偿还的收入,包括罚款、管理费、政府财产经营收入等,以及政府以外的单位自愿和无偿地向政府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政府间拨款、借款、前期贷款回收、固定资产、股票、土地、无形资产的售卖变现的收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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