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平衡财政观”是财政基础理论创新的新综合
2021-11-01朱军
云南社会科学 2021年5期
朱 军
一、引 言
当前,财政基础理论创新问题是指导国家经济、财政战略发展的重要基石和基础支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财政学界关于基础理论的创新认识引起了相关研究人员和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同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凸显了财政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性。近年来出现了很多新的观点和理论。在“国家分配论”和“公共财政论”的基础上,2000年以后又出现了“社会共同需要论”“公共秩序论”“市场平台论”“财政风险论”等。特别是对于引进国外方法研究中国的财税问题,学者开始关注其对于财政基础理论的影响和反思。如马珺最早在对当代主流财政理论两大源流(英美财政学传统与欧洲大陆财政学传统)的理论特色和历史演化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财政学应向何处去”的问题。①马珺:《财政学:两大传统的分立与融合》,《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2 年第10 期。李俊生也质疑了盎格鲁-撒克逊学派财政理论的问题,反思当代“主流”财政理论并建议重建科学财政理论。②李俊生:《盎格鲁—撒克逊学派财政理论的破产与科学财政理论的重建——反思当代“主流”财政理论》,《经济学动态》2014 年第4 期。马珺则认为:财政学研究追求在配置范式下的理论创新固然重要,但超越这一范式,对财政学的性质及其发展方向提出批判性的新认识,同样值得重视。③马珺:《财政学研究的不同范式及其方法论基础》,《财贸经济》2015 年第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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