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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综合性学习的学习目标确定与陈述

2021-10-31张永林

中学语文(学生版) 2021年10期

张永林

摘 要 当前语文综合性学习的教学价值没有得到彰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师对综合性学习的学习目标不明确、陈述不清晰。究竟要学些什么,学到什么程度,教师模糊,学生也糊涂。为改变这种状况,深入推进综合性学习,需要教师正确理解学习内容,合理确定学习目标,分层陈述预期学习结果。

关键词 综合性学习;目标确定;目标陈述

近日笔者看到一位老师就统编《语文》七年级下册《孝亲敬老,从我做起》设置的学习目标:

1.知识与能力:了解中国传统的孝文化,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2.过程与方法:采用任务驱动和小组合作的方式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来参与课堂,加深学生对“孝亲敬老”的体会,并落实到学生的具体行动中去。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培养学生心存感激、孝敬长辈、回报社会的美好品德。[1]

该目标从三个维度确定,涉及“孝文化”的继承发扬、“孝亲敬老”的具体落实、“美好品德”的培养培育,但仔细分析,发现这个学习目标有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目标的主体不当。学习目标应当陈述预期的学生学习结果,可上述目标陈述的行为主体不是学生,却是教师。如目标2中的“采用”“调动”“加深”“落实”、目标3中的“培养”陈述的都是教师的行为。教师做了这些工作,学生的能力和情感是否发生变化,在这目标中看不出来。

目标的用词不准。上述目标的用词含糊,不精准。如“了解”“继承”“发扬”,这些词语都是非行为动词,描述的是人内部的心理状态,尽管是从学生角度陈述,但是学生学习之后知识、能力和情感的变化无法观察、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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