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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建设中司法保障机制研究——基于201件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的实证分析

2021-10-28张文丰

边 锋,张文丰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 沈阳 110013)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民营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融资难题,打着“为企业融资”的旗号大肆实施非法集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金融秩序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而且由于案发后难以弥补投资人的经济损失,在引发金融乱象的同时又造成一系列的信访问题。为了规制非法集资乱象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先后出台了相应指导意见。在学术界,亦有学者着手对集资类犯罪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单纯的理论研究难以化解司法实践中复杂、多样的具体问题,更难以提出切实有效的应对之策。本文以L省S市近5年非法集资类犯罪为样本,以实证研究的方式分析此类犯罪的典型特征及现有防控机制的不足,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提出防控策略,以期对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路径参考。

一、非法集资类犯罪司法现状之实证分析

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1)数据统计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最后访问时间:2021年3月27日。公开裁判文书为统计样本,通过对2016年至2020年L省S市市区两级法院审结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一审案件进行检索,并删除重复、无效数据,实际检索并有效查阅裁判文书201份。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48件195人,集资诈骗案53件113人;涉及12家基层人民法院,1家中级人民法院。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总体概况

1.从结案情况看,2016—2020年,S市、区(县)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集资类刑事案件201件308人,其中集资诈骗案53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4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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