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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企业与传统村落的互动关系研究

2021-10-23潘虹

旅游纵览 2021年10期
关键词:旅游企业互动关系传统村落

潘虹

摘 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旅游业迅猛发展,“90后”“00后”成为旅游主要群体,在流连于名胜古迹之余,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青睐于传统村落的旅游,随之也產生了古镇、古村落等旅游体验,但旅游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对传统村落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破坏,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为传统村落的发展与保护提供了指导思想,致力于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激发传统村落活力。基于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和民俗传承进行有效保护的政策要求,对旅游企业开发与传统村落保护的关系进行协调处理,营造互惠互利的互动关系,成为目前我国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本文通过分析传统村落的保护意义和旅游企业开发的利弊影响,对传统村落保护与旅游企业开发的管理规划、互动协同进行探讨,得出尊重传统文化、差异化开发的结论,旨在营造旅游开发与传统村落保护的互动共生模式。

关键词:旅游企业;旅游资源开发;传统村落;互动关系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2019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传统村落保护与旅游小企业发展的互动关系研究—以玉林为例”(2019KY0599)。

引言

目前,我国官方认定公布的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共有4 268个,除此之外尚有很多认定中的村落,可见现存传统村落有较大的数量规模[1]。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台,我国陆续制定了相应政策和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保护传统村落,“旅游化保护”成为主流选择,且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目前已成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建设浪潮中的典型现象[2]。但并非所有传统村落都适合走旅游化发展道路,旅游企业的参与虽然可以提高传统村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同时也存在潜在问题,在市场经济主导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下,旅游企业不可避免的追求利益最大化,从而出现“重开发、轻保护”的失衡现象,导致传统村落的原生风貌与民俗遭到严峻挑战[3]。要达到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双赢,实现旅游企业开发与传统村落保护的良性互动是关键。

一、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价值

传统村落是指早期形成,且传统资源丰富,具备一定的社会、文化、科学、艺术、历史、经济价值,符合保护条件的村落[4]。以往学术界通常以“乡土建筑”或“古村落”为这类村落冠名,近年来学术界将“传统”定义为从历史传承而来的思想道德、文化风俗、制度、艺术和行为方式等,其强调时间和空间上文化与文脉的动态延续,在凸显村落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的同时也注重现代生产生活与农耕文明的整体价值[5]。

“文化景观”特质是旅游开发的重要基础。首先,传统村落属于“历史建筑的综合体”,在历史发展中积累了大量的民居、庙宇、戏台、祠堂、桥梁等建筑遗迹,在具有千年历史的村落中甚至能分辨出不同朝代建筑的联系和区别,因此传统村落不仅具备旅游观赏价值,而且具备考古科研价值;其次,传统村落是我国优秀文化的传承者,我国民间有大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村落是这些文化的集大成者,随着社会的变革,很多重要的传统文化正处于逐渐消失的状态,近年来政府强调“文化自信”“民族的就是世界的”,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越来越被世人认知;最后,传统村落仍是村民生活区,与其他旅游风景区不同的是,传统村落既拥有丰富的人文景观和优美的自然环境,又是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场所,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可获得更加立体丰富的体验。

二、旅游开发与传统村落保护互动关系的辩证分析

(一)保护传统村落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保障

传统村落的环境、民俗、建筑格局是吸引游客的外在和内在因素,保护良好的传统村落可凸显其具有特色的村落文化和宜居的村落自然环境,游客游览其中会获得舒适的旅游体验,从而实现乡村旅游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反之,若旅游开发时不注重传统村落保护,则会提前将传统村落的旅游资源消耗殆尽,并产生不可逆的破坏。因此,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必须以保护为前提,在充分了解传统村落保护价值的基础上对资源进行合理利用,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旅游开发与村落保护协调发展。

(二)旅游开发对保护传统村落既是契机又是威胁

旅游开发可视为延续传统村落生命力的保护手段,一方面能通过旅游营利为传统村落带去经济效益,解决部分原住民生活困难问题;另一方面,肆意的旅游开发会对传统村落造成相当程度的打击,村落内部原汁原味的本土文化与外界新时代文化难免会产生碰撞,而旅游开发破坏了传统村落的本来面貌,过度的商业化更毁坏了村落传统文化的底蕴。因此,旅游开发对传统村落的保护而言既是契机又是威胁,调整好开发与保护的天平,二者达到协同双赢是实现旅游企业与传统村落良好互动的目标。

三、传统村落保护面临的问题

(一)原住民的主权地位被限制

政策扶持引导和吸引外来投资是实现传统村落旅游化发展的主要途径,但一些村落在引进旅游企业开发时缺乏基层政府的监管和指导,导致村落原住民主权地位被限制。在旅游企业开发、规划过程中,原住民仅具备建议权和发言权,并不能行使支配权和决策权,导致其通常只能成为旅游企业中的就业者或收入分成者,并非最大受益者,在保护传统村落时原住民的话语权微乎其微。

(二)传统村落“空心化”

“空心化”是指在城镇化、工业化的推动下,传统村落中越来越多的青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生活,导致村中青壮年劳动力缺乏的现象在目前乡村地区十分普遍[6]。旅游化保护虽然在短期内可留住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延缓空心化步伐,但旅游开发越成功则经济效益越大,生活水平的提高改变了村民的生活观念,很多居民会选择迁徙到城镇中居住生活。此外,出于对传统村落景观保护的考虑,村落中的建筑物一般不被允许随意翻盖,这加剧了原住民迁徙到城镇中居住的意愿,物质化的村落建筑群虽然存在,但村民和非物质村落文化元素却消失了,长此以往会导致村落变为失去活力的“空村”,或变成单纯以旅游接待为主的村落。

(三)自然环境同质化严重

每个传统村落均具备与众不同的文化血脉,但旅游化保护和利用意味着有大量的旅游产业元素添加进来,千篇一律的格式化旅游开发导致传统村落成为城市化经济的综合体,如景区化、农家乐、民宿经营、杜撰民间故事、民俗表演、开店招商等现象必然导致“千村一面”的风格,即便是将村落策划为“独一无二的某某”,最终结果仍然难以脱离标准化的桎梏,传统村落本身具备的千姿百态和万般风情的自然环境逐渐消失。

(四)传统文化断层

保护传统村落的初衷在于“延续传承、留住乡愁”,但过于市场化的旅游化保护行为更重视“在保护中让村民受益”,一旦将旅游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必然会产生一系列商业化行为,导致文化遗产的本身价值被忽略[7]。文化变迁的客观规律是因时代发展产生的文化涵化现象,将“留住游客”、经济利益放在首位的观念就是传统村落文化产生变异的具体表现,真实淳朴的民风和宝贵的文化财富可能逐渐消失。

四、传统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良性互动发展措施

(一)规划互动

1.维持原住民绝对主导地位

原住民是创造和保护传统村落的主体,也是最应得到尊重与保护的对象。旅游企业在开发过程中的任何保护措施均应该首先确立原住民的绝对主导地位,在开展旅游活动和产业项目时需重视充分利用原住民的自身能量去挖掘村落独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文化传承的魅力,为旅游发展提供有效资源。在村落保护资金的筹措方面,需注重多途徑规划,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出资、组织规范和日常管理均由村民负担,但大部分村落不具备以上条件,可通过政府出资扶持或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的途径进行开发和保护,但初期规划和运营决策过程中必须保证原住民的决策权力,让其成为传统村落保护的可靠主体,实现旅游化保护的持续发展。

2.村落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

传统村落旅游开发大致可分为环境景观整治、建筑保护和更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旅游企业需根据传统建筑风貌,坚持、以保护为主的差异化开发,避免同质化开发,对民居建筑进行修缮更新时需提高村落宜居性,适度留住原住民,保持村落活力[8]。对街巷进行保护规划时需对出入步道、景观游览步道和村民生活步道进行合理规划,控制每日客流量,减轻村落街巷压力。同时需完善道路交通体系,对游客休息区、停车区、服务中心进行重新规划,并设计绿化景观和游憩中心,如景观小品、滨水空间、亲水平台等,优化基础设施。

(二)管理互动

管理互动主要从以下三部分改进。①构建系统性的保护和开发管理体系。由村民成立村落遗产管理部门,要求管理人员熟知当地风土人情,并具备一定的专业管理水平,避免多重管理导致的资源浪费,并构建每日客流量监测系统、应急救援和指挥系统,实时公布游览信息。②合理竞争。管理部门负责调查旅游企业资质,挑选符合要求的企业开发经营村落可营利性建筑。当地政府可合理引入竞争机制,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做到奖惩分明,避免旅游企业过度商业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损失,每季度定期评估村落内旅游企业,提高准入门槛,优胜劣汰,取缔违规企业,为村落旅游创造客观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9]。③建立旅游生产合作社,对旅游资源进行统一分类管理,入社村民每年分配红利,避免恶性竞争。旅游企业开发部门与村落行政部门之间需建立长效互动沟通机制,综合分析各项旅游数据指标,在村落保护和旅游开发的总体规划、基础设施改造、市场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协调沟通,明确责任,避免各自为政,实现村落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的科学衔接。

首先,要在深度挖掘传统村落文化资源价值的前提下开展各类文娱活动,围绕区域特色主题并针对不同季节分别推出淡旺季活动项目,因地制宜,避免盲目跟风旅游化,实现对有形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题化利用,注重村落原生态的文化传统,杜绝“大而全”的大范围人工建设、城镇化建设和景观园林化建设[10]。例如,江西省婺源古村落在开发旅游项目时结合当地“婺源傩舞”“婺源三雕”“婺源歙砚”“婺源灯彩”等传统文化推出不同主题的文化表演和展览活动,让游客在体会传统文化的同时促进村民与游客的交流,实现了良性互动。其次,要利用互联网平台建立智能化宣传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和App等,将预约订票、路线指引、景区导览、饮食攻略等功能集为一体,并完善村落安全监管系统,在提高旅游知名度的同时为村落的保护提供保障。最后,要鼓励游客参与传统村落的开发与保护,通过实地讲解、观看网上宣传片等方式让游客充分体会传统文化的价值。要拓宽游客的参与渠道,让其能主动参与到村落环境保护、村落文化宣传的过程当中,为村落的良性发展建言献策。

五、结语

要利用旅游开发的方式提高传统村落活力,实现共同富裕。旅游企业在为传统村落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二者存在相互促进又相互冲突的关系,通过旅游开发规划互动、管理互动、组织互动等措施寻求共同的结合点和平衡点,有利于实现旅游企业与传统村落的互动和双赢,促进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范贤坤,肖波.传统村落文化景观旅游资源开发与资源主体互动关系研究[J].现代商业,2020(25):35-36.

[2] 张琳,张佳琪.传统村落景观情境感知与游客体验质量的关系研究:以宏村、篁岭村、诸葛八卦村为例[J].建筑与文化,2017(7):188-190.

[3] 陶慧,麻国庆,冉非小,等.基于H-I-S视角下传统村落分类与发展模式研究:以邯郸市为例[J].旅游学刊,2019(11):82-95.

[4] 张纪娴,左迪,宋志贤,等.传统村落旅游地空间生产与认同研究:以苏州市陆巷村为例[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9(5):712-716.

[5] 彭惠军,黄翅勤,刘亚欣.多维价值视角下传统村落的多元旅游开发研究[J].广西农学报,2019(1):44-47.

[6] 蔺国伟.旅游驱动型传统村落游客地方感研究:以河西走廊为例[J].社科纵横,2020(6):55-59.

[7] 杨瑞.乡土教育在传统村落旅游开发与保护中的作用研究[J].智库时代,2019(40):15.

[8] 郭园园.全域旅游视角下传统村落文化资源的产业化研究:以山西省泽州县为例[J].歌海,2019(4):110-115.

[9] 孙立,孙美玲.传统村落景观的保护与发展研究:以洛阳市孙都村为例[J].遗产与保护研究,2019(5):22-26.

[10] 陈兵建.文旅融合背景下甘肃文化产业发展与旅游经济增长互动关系研究[J].萍乡学院学报,2019(2):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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