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地区妊娠期血脂参考值范围的探讨
2021-10-22杨鸿林
张 旭 杨鸿林
苏州大学附属苏州九院1.妇产科;2.检验科,江苏苏州 215200
血脂的过量产生、代谢障碍会形成高脂血症,影响妊娠结局[1-2]。然而妊娠期间孕妇因自身生理代谢及胎儿生长发育,会逐渐出现生理性的血脂升高改变[3-4]。这些改变与孕妇体内激素变化及妊娠期营养状态有关,并不能轻易归纳到病理范畴。目前国内尚无统一的孕妇妊娠期血脂的参考指南来供临床医生和孕妇解读和参考,在2016 年修订的《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中高血脂的参考值分别是:甘油三酯(triglyceride,TG)≥2.3 mmol/L,总胆固醇(total cholesterol,TC)≥ 6.2 mmol/L,低密度脂蛋白(low 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LDLC)≥4.1 mmol/L,高密度脂蛋白(high 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HDL-C)≤ 1.0 mmol/L[5]。照此标准,多数孕妇在孕期将会被诊断为高血脂。因此,有必要根据本地区的血脂观察结果建立本地区的孕妇血脂参考范围,供临床医生合理的分析与决策。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院住院分娩的5567 例产妇的孕产期的血脂数据。选取其中的1388 例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系统检查孕周达38 周以上分娩且产检资料完整的单胎妊娠孕妇;建册时血脂正常;否认既往存在肝脏疾病;除铁、钙、叶酸、复合维生素外无其他药物服用。排除标准:双胎或多胎妊娠;建册初次产检时已明确诊断妊娠剧吐、肝脏疾病的孕妇;服用抗癫痫、抗抑郁、类固醇激素、甲状腺激素、镇静药物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血脂药物的孕妇;孕38 周前分娩无法收集完整资料的孕妇。最终共有1388 例纳入本次研究,孕妇年龄分布在17~39 岁,平均(29.18±4.21)岁。本研究通过了本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