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内新型冠状病毒实验活动的防护措施探讨
2021-10-16冯小丽李明华韩建保都洪弟邓忠华郑永唐
冯小丽,李明华,韩建保,瞿 望,都洪弟,邓忠华,郑永唐,2
(1.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国家昆明高等级生物安全灵长类动物实验中心,中国科学院生物安全大科学研究中心;2.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动物模型与人类疾病机理重点实验室,云南 昆明 650223)
2019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暴发了不明原因引起的肺炎,后续研究证实该肺炎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2020年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Wor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将这一新发传染病正式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同时,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将这一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V-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根据WHO发布的数据,全球有211个国家和地区报告了COVID-19疫情,遍布世界5大洲。截至2021年6月17日24时,中国大陆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1 534例,累计死亡病例4 636例。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和地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78 347 369例,累计死亡病例3 854 881例(https://www.who.int)。COVID-19疫情对人类健康和世界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1]。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2],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2020年1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SARS-CoV-2病原体暂按照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中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进行管理[3]。因此所有涉及SARS-CoV-2活病毒的分离、培养、动物感染等实验活动均要求在生物安全三级(BSL-3/ABSL-3)实验室内进行,由于SARS-CoV-2传染性强,人群普遍易感[4],因此加强BSL-3/ABSL-3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尤为重要。
笔者所在的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国家昆明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中心于2020年2月获得新型冠状病毒CNAS(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认可证书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活动资质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