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学位撤销权的法律治理

2021-10-15王由海

高教探索 2021年9期

摘 要:学位是高等教育制度的基石,不仅是个体学术水平的评价,还表征个体的受教育程度和荣誉价值。学位撤销权是对学位获得者学术能力与水平的否定性评价,是具有“知识属性”的复合权力。由于学位撤销的情形多元,学位撤销权的性质欠缺稳定性,容易侵害学位撤销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面对以《学位条例》第十七条为代表的学位撤销规则控制模式失灵,一种强调诉诸“原则”规范来实现监督行政权力、尊重学术自治和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学位撤销原则控制模式正在兴起,彰显了学位撤销主体从特权权力关系到法治权力关系,学位撤销过程从规则之治到原则之治的范式转型。为此,需要在《学位法》中完善学位撤销权的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将学位撤销权全面纳入法治的轨道。

关键词:学位;学位撤销权;权力控制;《学位法》制定

学位制度是高等教育的璀璨明珠,它的建立与发展,是一个国家高等教育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具有不言而明的重要意义。我国近年来发生诸如翟建宏案(2014)、于艳茹案(2015)和翟天临案(2019)等多起学位撤销争议事件,经过舆论发酵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20年9月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制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要求,加强学位管理工作,严惩学术不端,“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然而,反观制度实践,学位撤销制度的法治化水平显有不足,在学位撤销权的法律属性、标准和程序等问题上一时聚讼纷纭、歧见纷呈,学位撤销权的规则控制模式存在规范供给不足,诱发学位教育法治的危机。……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