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上海家政改良活动研究*——以1906-1908年竞化女校的家政改良会为中心
2021-10-09王晓慧
妇女研究论丛 2021年5期
王晓慧
(华中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1902年,日本学者下田歌子的《家政学》(1)黄湘金指出,1902-1903年,中国至少有此书的三个译本,分别是单士厘的《家政学》,1902年(5月)出版;汤钊的《新撰家政学》,上海广智书局,1902年(11月)出版;曾纪芬的《聂氏重编家政学》,杭州:浙江官书局,1903年(夏)出版。考虑到单士厘版后来“很少被提及”,汤钊版“仅为下田歌子原书的下卷”,而曾纪芬版“对原书任意发挥,事实上等于重写了该书”,本文引用的是第四个翻译版本,即由作新社翻译、吴汝纶作序的《新编家政学》,于1902年10月出版。对前三个版本的考察可见黄湘金:《从“江湖之远”到“庙堂之高”:下田歌子〈家政学〉在中国》,《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9期。被翻译至中国,由此产生了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家政学”,也引发了国人将目光投向中国的传统“家政”(2)“家政”/“家事”一词在中国古已有之,仅以清初女学为例,学者蓝鼎元就指出:“女子入学,不过十年,即将任人家事。”李晚芳亦说,“女子自成童以后,所学不过十年,即于归而任人家政。”参见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211-212页。。1903年,因此书“平正简易、与中国妇道妇职不相悖”,清政府在颁布《奏定学堂章程》时于“蒙养与家教”部分特将其列为教科书,并要求“广为译书刊布”[1](P 383)。一时间,该书及其宣传的“家政学”观点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及至1907年,清政府在《女子师范学堂章程》中特设“家事”(3)根据刘景超的研究,此时的家事科教育是强调女性和家庭关系的科目。所谓家事,即与家庭有关的一切事务。……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