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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节的认定应遵循简写法的“法理”

2021-10-01张琦

小学教学参考(数学) 2021年9期

张琦

[摘 要]循环小数是一个常见的数学概念,教材对其有着严格定义,它也是一个母概念,依次衍生出“循环节”“简写法”等子概念。在简写循环小数时,因为“循环节”出现了“替补”,所以造成循环节认定上的麻烦和简写的争议。因此,循环节的认定应遵循简写法的“法理”。

[关键词]循环节;简写;循环小数

四年级期末试卷中有这样一道填空题:无限小数7.5656565……简记法是( ),如果根據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是( )。对于第二个空,学生的答案“7.57”高度统一;对于第一个空,学生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答案。同样的,全体阅卷教师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并进行了激烈的争辩,但直到最后仍未有定论,最后只能将两种答案都算作正确答案,才算平息风波。虽然评分标准可以权宜处理,而正确答案必然只有一个。

下面笔者结合所思所想详细论述这道题中有关循环节的认定方法。

一、带有非循环数字的写法

有教师坚持认为7.5656565……的循环节是65,原小数应简记为7.565,循环节只有两位数字,所以根据简写规则,应该只保留一个循环节,并在循环节的首位和末位数字上面描画一个小圆点,从这一点看,这种简记方式完全符合循环小数的简写规则。而用一般方法书写循环小数时,由于小数数位的无限重复,所以到最后用省略号表示,但是省略号之前的数位至少已经将依次不断重复的数字呈现出来了,后面省略的部分是不言而喻的,如5.1212121212……,很容易让人推断出省略号省略的部分是不断重复的“12”,如果省略号之前没有揭示依次不断重复的规律,后者没有规律可循,如3.1415926……,这就是一个无理数,无法简写,只能借用一个新字符(如“π”)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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