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健康权
2021-09-30庞新燕
行政与法 2021年9期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地将健康权写入其中,这对于确定健康权在卫生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权利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健康权兼具自由权、社会权的权利属性,是对传统健康权的发展。本文通过解读该法中规定的健康权,力图准确理解把健康权纳入法律的初衷,以助益健康中国建设。
关 键 词:健康权;社会权;法律渊源;健康中国建设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21)09-0106-11
收稿日期:2021-06-16
作者简介:庞新燕,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人权法学、法理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法治与德治的治理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AFXOO2。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纳入国家发展基本方略,把人民健康置于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地位,并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周期健康服务。[1]健康中国的提出使公民健康权拥有了法政治基础,也充分体现出健康权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在经历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四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终获通过,自此公民健康权保障有了自己的基本法,[2]这对于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健康权的法律渊源
法律渊源作为法律科学领域形而上层次的基本性问题,深刻揭示了法律规范的基础依据。……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