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回顾与总结
2021-09-30沈毅
行政与法 2021年9期
摘 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经过2015年以来的试点试验和探索完善,特别是2018年以来新一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呈现出许多新特点。辽宁省的实践反映出地方改革探索的基本历程与个性经验,本文对其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及发展困境进行了剖析,希冀能为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供有益参考。
关 键 词: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横向整合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21)09-0034-10
收稿日期:2021-02-07
作者简介:沈毅,中共大连市委党校公共与社会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营商环境。
基金项目:本文系辽宁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项目“辽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LNSGYP20034;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辽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践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L16CZZ002。
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要“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