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承担与企业创新:“水到渠成”还是“弄巧成拙”
2021-09-29王培林于大智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金 宇, 王培林, 于大智
(天津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天津 300222)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政府部门的政策指引以及社会大众、媒体的广泛关注,使企业对社会责任承担一事越发重视。2014年3月起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明确提出“企业从事经营活动,须承担社会责任”,将其提升到法律层面的高度。由此可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已成为时下发展的趋势。从现有研究来看,社会责任承担会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正面效应,如降低融资成本、建立竞争优势、提升品牌价值以及获取长期利润[1-3]。但亦有学者认为社会责任承担是慷他人之慨,属于“不务正业”的行为,挤占企业资源、易成为管理层操纵利器和推卸责任的借口[4-5],对股东财富产生不利影响。作为“社会责任负面论”的典型代表,苹果公司自1997年起对外宣布终止所有慈善项目,削减支出以积累利润,虽然被评为“全美最不仁慈的企业”之一①,但苹果却成为全球首个市值超过万亿美元的企业。由此引出的问题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否有助于自身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发展理念,彰显出创新在当前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作为经济活动的微观单元,企业对于创新更为关注,既有证据表明,企业获取超额利润、实现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创新,其亦是核心竞争优势建立的源泉。在创新产出的内容中,专利作为最核心的知识产权,既是企业创新活动的结果体现,又是成果转化创造利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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