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三全育人”微观体系的构建
——以开封大学旅游学院为例
2021-09-28丁永琦杨艳丽
开封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丁永琦,杨艳丽
(开封大学 旅游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15号)根据运行层面的不同,将试点划分为三种类型,即“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省级层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层面,突出“十大育人体系”)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各院系是高校“三全育人”体系的微观层面,是宏观、中观“三全育人”体系的基础和关键环节。高职院校应按照“三全育人”微观层面的运行逻辑,建立微观层面“三全育人”的基本思路,制定总体规划,推进各院系的“三全育人”工作。本文拟以开封大学旅游学院为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标准(试行),探讨高职院校院系层面“三全育人”体系的构建和实现途径。
一、高职院校“三全育人”微观体系模型的构建
(一)“三全育人”的内涵
所谓“三全育人”,是指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它是一种教育理念,要求构建一个完整的育人系统,进而全面、系统地育人。从狭义上说,“三全育人”是一种德育理念,它要求建立一个立体结构的德育体系,开展强有力的德育。从广义上说,“三全育人”是一种教育理念,这一教育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德育,但是,从德育实践的视角来诠释“三全育人”,更有针对性,也更易于理解,能够取得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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