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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 提升可操作性

2021-09-24许丽萍

上海人大月刊 2021年9期
关键词:院所净收入执法检查

许丽萍

近年来,上海陆续出台相关法规与配套政策全力推进科创中心建设。科技创新关键抓两头,一是科学策源地,推动0-1的科學新发明;二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1-100的应用研究及产业转化。今年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项执法检查,我重点关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规条款是否落地,因为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是激发城市创新活力的关键。

从执法检查结果来看,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效果不尽如人意,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创新活力释放有限。法规实施中主要遇到几方面问题: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在确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价格时,鉴于目前科技成果的估价标准难以确定,常常担心国有资产流失,导致科技成果研发者不能及时获得合理的奖励或转化权益(目前有转化成功的案例,但数量少);相关法规提及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可以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七十的比例,而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院所对科创人员的激励低于或显著低于净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另外,国有体制的院所或企业在实际运作中,可能遇到审计监督标准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规标准不一的情况,使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规条款实施受到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我认为:法规的配套制度与相关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应具有可操作性;科技经费管理、审计监督的标准需要协同,只有通过“系统集成、政策取向相互配合”,才能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的瓶颈问题。期待上海的创新力度、活跃度、集聚度进一步提升,让创新主体享受到创新的快乐与效益。

(作者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委员、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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