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党内法规责任规定的适用性分析

2021-09-18庄德水

理论探索 2021年4期

庄德水

〔摘要〕党内法规责任规定是政治责任的具体化,其本质是党的纪律,以党内义务为前提,为党内法规的有效执行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根据条文排列方式,党内法规责任规定表述方式可以分成条文对应式、行为叙述式、行为列举式和原则设定式等四种模式。当前党内法规责任规定偏重于原则性设定,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科学化规范化要求之间存在不适用性。要坚持“应设即设、设则有效”原则,实现义务与责任对称、责任规定与纠偏机制对等,实现不同党内法规责任规定之间的衔接性、协调性和统一性,形成统一的党内法规责任规定体系。

〔关键词〕党内法规,责任规定,纪法衔接,党内义务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21)04-0026-07

党内法规责任规定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制度界定,也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依据。党内法规责任规定是立规所不可缺少的,其设定状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党内法规的整体发展水平,反映了党内法规文本的严谨性、强制力和准确性。党内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而执行离不开责任规定的保障。“党内法规的实施当然要依靠党员的自觉、自愿,但最终必须以严格的党规责任作为保障手段,唯有如此,方能避免‘稻草人现象与‘破窗效应,因此党内法规应依赖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党内制裁手段来保障实施,具体表现为‘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1〕38-39违规必究是党内法规执行的底线。……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