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地方知识与实践:三个民族志案例的比较研究
2021-09-18陈晋
思想战线 2021年5期
关键词:仪式
陈 晋
当代中国民间司法中,在地方层面,有关法的知识与实践,常常与当地的宗教信仰、仪式行动、政治体制等纠缠不清;进一步地,人们对公平正义等问题的实际认知、判断与解决方式,不仅指向当地道德和伦理秩序的生成过程,也指向外部权力关系的动态变化。正如格尔茨所指出的,阿拉伯语中的“哈克”(haqq)、梵语中的“达摩”(dharma)、马来西亚诸语言中的“阿达特”(adat)这些地方术语,其实更接近西方的“正确”(Recht,droit)而非“法律”(Gesetz,loi)概念。(1)[美]克利福德·格尔茨:《地方性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杨德睿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244~246页。在《牛津法律大辞典》中,法律的定义是“通过一个社会组织集团的力量来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们行为的体制”。(2)[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李双元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654页。然而通过长时段的田野调查与细腻的民族志研究,人类学家发现,现实中的法不仅意味着自上而下、抽象的外在规则,更对应千差万别的文化观念和相应的行为模式。
本文基于对三个民族志案例(纳人、阿赞德人、阿除瓦人)的介绍与比较,试图呈现有关法的地方知识与实践在形式上的丰富性,并且探索其内在逻辑上的一致性。在空间分布上,研究案例分别涉及我国西南地区、中部非洲和南美亚马逊流域;在时间序列上,相关的调查依次发生于20世纪30年代、20世纪70年代和21世纪初。我希望展现人类学对法的重要议题(如诉讼、审判、复仇、战争)的长期关切,以及相应的研究视角(如巫术、神谕、魔法、萨满教、仪式)的发展变化。……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