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大时代”下资管业务的异化与发展建议
2021-09-16吴晓灵邓寰乐
清华金融评论 2021年1期
吴晓灵 邓寰乐



随着《资管新规》的深入实施,深层次的矛盾日渐凸显,资产管理业务回归本源也遇到了新的障碍。本文分析了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存在的四种异化现象及其成因,提出了资管大时代下重构我国“大资管”的监管逻辑,并就我国资管行业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议。
资产管理业务的异化与成因
直接融资间接化 积聚系统性金融风险
直接融资是指投资者直接承担投资产品的风险,金融机构在这个过程中不承担风险。例如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机构,投资银行代表融资方推介发行证券,投资者购买证券,融资方获取资金;资产管理机构设计资管产品,投资人把钱交付给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代表投资人组合投资购买证券。证券价格的变化,实际上也体现了融资价格的变化,风险由投资者直接承担。而间接融资里,例如商业银行,投资者直接把资金以债权的形式交付给银行,银行要对投资者承诺兑付本息,银行再按照相应的贷款监管规定去进行投资形成债权,投资人承担银行倒闭的风险。存款、贷款是典型的银行业务。
直接融资间接化,就是指本来应该是直接融资的产品,由投资者直接去承担风险,可是金融机构实行了刚性兑付。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如果在资金来源方面,对投资者承诺了刚性兑付,在资金运用端,就不应去投资直接融资产品里价格波动很大的股票,以及一些其他市场价值波动性很高的产品,而应该主要投放在贷款类稳定的固定收益产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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