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性障碍者杀人案件侦防对策研究
2021-09-16王枫梧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能力
王枫梧
(杭州市公安局,浙江 杭州310000)
自2017年“武汉面馆砍头案”、2018年“上海世外小学杀人案”等事件发生以来,严重精神障碍者暴力危害行为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2018年1月22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深化智能化建设,并专门强调为防控好公共安全风险,需落实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与监护问题。2019年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并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这不仅反映了国家层面越来越重视民众的心理健康状况,而且在强调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和幸福感的同时,也需防范精神障碍者严重危害社会案事件发生。因此,公安机关高效办理、有效防范严重精神障碍者涉违法犯罪案件是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对提升人民幸福感、安全感,回应社会关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妄想性障碍者杀人案件概述
(一)犯罪定论
妄想性障碍①本文精神医学评定使用标准依照《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标准;法定能力评定使用标准根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JD104002-2016)。是一种以妄想为主要表现的精神障碍,其妄想多为独立产生和存在的系统性妄想,也可能有少量的与妄想相关的片段幻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