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风险与责任分担:教育惩戒的困阻与突破
2021-09-14汪莉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21年4期
汪 莉
随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的颁布,教育惩戒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引发深入讨论。《规则》在原则、措施和程序等层面明确了教育惩戒的基本要求,旨在通过制度的刚性和程序的确定性,既对学校、教师有权实施教育惩戒予以确认,又对教育惩戒实施层面可能出现的“恣意”或“无序”予以规制。在《规则》生效实施的背景下,学校、教师依法实施教育惩戒具有主体行为的内在应当性和制度规范的外在约束性。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包含在法律规则部分中的‘应然’内容仍停留在纸上,而不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那么法律只是一种神话,而非现实”[1]。教育惩戒的规范实施关系到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不同教育主体的利益诉求和权责平衡,基于实践维度探讨教育惩戒的难点和困阻并尝试提供解决方案,是当前需要深入阐释分析的问题。
一、问题提出
为了解学校、教师对于教育惩戒及其规范实施的认知情况,笔者于2021年1月至5月以教育惩戒的实践难点与阻碍为调研主题,根据“目的性抽样”方法,以座谈会访谈形式分组对20位中小学教师(含班主任)、10位中小学学校管理者(含校长)进行半结构化访谈,并基于扎根理论对访谈数据进行质性分析。

表1 教育惩戒实践困阻因素的开放式编码与主轴编码节点分布表
笔者参照扎根理论的一般范式,对访谈资料的分析经过了开放式编码、主轴编码和选择性编码的三级编码过程,[2]并分别形成相应的数据编码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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