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协同监督下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分析
2021-09-13张震
中国民商 2021年9期
张震
摘 要: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使得其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越发严格,而对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演变历程进行分析,不管是稽查特派员制度、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还是会计监督制度,在实际应用中都存在着监督效能不足的问题。则这种情况下,需要强调企业各部门的协同监督作用 ,从协同监督的角度,推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的完善,在保证审计监督效果的同时,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
关键词:协同监督;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机制
对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而言,监督是最为本质的职能,而因为内部审计本身存在缺陷,并不能对企业监督问题进行全面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借助相应的协同监督,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的完善,与其他职能部门实现协同监督,帮助内部审计人员明确自身定位,梳理好工作的重点以及发展方向。
一、协同监督机制构建的理论基础
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在监督体系建设方面,依然存在有不少问题,各种监督机构相互交错,如监事会、纪检、行政监察、内部审计、业务监督等,而在实际运行中,这些监督机构相互脱节,在要求上下对应的同时,无法很好地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此为背景,需要企业做好对于纪检监察、审计、工会等监督资源的整合工作,探索出协同监督管理的模式。
协同监督简单来讲,就是在现有监督体制的基础上,发挥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及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将职能部门在业务管理领域的监督主体责任突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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