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信箱
2021-09-13
就业与保障 2021年13期

员工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能否解除其劳动合同
小保:
我公司员工吴某因交友不慎,染上吸毒恶习,虽然接受了社区戒毒康复治疗,但仍然多次偷吸毒品,结果被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1年的处罚。吴某现已在当地戒毒所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因长时间无法到公司工作,公司准备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我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存在各类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行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已经告知过包括吴某在内的员工。
请问:吴某吸毒是否算公序良俗?我公司能否将他解雇?
薛雨南
薛雨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实施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各项都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虽然无吸毒和被“强制隔离戒毒”方面的表述,但实际上是可以包含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之中。因此,你公司可以从吴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方面进行解读。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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