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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学理支撑

2021-09-12牛润霞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20期

牛润霞

摘   要:中央陆续出台的政策表明,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顶层设计思路已经成熟。三权分置改革是农村生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重大制度创新。用经济学原理分析,这一制度创新是对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所有制设想的纵深实践,符合现代产权制度建设的方向,也反映了我国农民与土地关系发展的内在逻辑,是破解当代农民两重身份难题的产权制度创新。

关键词:土地;三权分置;学理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0-0005-03

引言

2014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农村土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创新流转方式,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这份文件也明确了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土地流转的政策目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而对适度规模的要求是要重点培育规模达到当地承包制家庭平均规模10-15倍的新型经营主体。2016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要求在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基础上因地制宜地进行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总结形成适合不同地区的“三权分置”具体路径和办法。这些文件的陆续出台说明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顶层设计思路已经成熟。2020年1月26日,农业农村部颁布了最新版《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这样就明确了三权分置改革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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