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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航运与航运保险

2021-09-12张代春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20期

张代春

摘   要:中国近代意义上的航运及航运保险的产生是以国家主权沦丧为代价的。随着国门洞开,西方列强的航运业及保险业侵入中国,中国知识群体在茫然与困顿之后,采取了务实与开放的态度,接受并传播先进航运与保险的理念,积极投身外国航运业及航运保险业,催生了近代中国民族航运业及民族航运保险业。

关键词:近代中国;航运;航运保险;萌芽

中图分类号:F55;F840.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0-0033-03

一、近代中国航运的发展状况及民族航运业的产生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取得了在中国沿海航行轮船的特权。1844年,英国的“魔女”号、“海盗”号及美国的“财神”号轮船已在香港、广州间从事运输业务。1848年,宝顺洋行及怡和洋行在广州联合创办省港小轮公司,这是在中国最早出现的外国专业轮船公司,比中国第一家民族航运企业轮船招商局早了25年。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列强将沿海航运特权扩展到长江、西江、黑龙江流域,列强在中国沿海及江河的轮船激增。1862 年3月,美资在上海创办了当时全国规模最大的旗昌轮船公司,其后,德忌利士轮船公司、省港澳轮船公司、北清轮船公司、太古轮船公司、黑龙江轮船公司、湖南轮船公司、日清轮船公司等数十家外资轮船公司陆续成立,很快取代了我国传统的帆船运输业。当时的上海因地处江海咽喉,“几乎上海的每一家二流洋行,也都想挤进这个眼看就能赚钱的新的行业中,分得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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