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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刘熙载《艺概》中的“炼”

2021-09-10尹浩文

文学天地 2021年4期
关键词:炼字文论文学作品

摘要:刘熙载的《艺概》虽然还是用传统文论的方法对文学进行评点,但刘熙载熔铸百家,从审美出发,其体悟亦有新意产生。“炼”就是其中的代表。刘熙载对“炼”的体悟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分别是层次、原则和极致。

关键词:刘熙载;《艺概》;炼

“炼”是作家自觉对语言进行艺术化处理的过程。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必须要用语言来表情达意,必须要对语言进行艺术化处理。《艺概》作为我国文艺理论批评史上继《文心雕龙》之后又一部通论各种文体的佳作,其作者刘熙载对“炼”有着自己的见解。

一、炼的层次

“炼”有三个层次,分别是作家素养层、作品内容层、作品形式层。在《艺概》中,所“炼”者甚多,有神、气、篇、章、句、字、辞、形、意、格等十“炼”。神、气如“文以炼神炼气为上半截事,以炼字炼句为下半截事。”[1]篇、章、句、字如“炼篇、炼章、炼句、炼字,总之所贵乎炼者,是往活处炼,非往死处炼也。夫活,亦在乎认取诗眼而已。”[1]辞如“言诗格者必及气。或疑太炼伤气,非也。伤气者,盖炼辞不炼气耳。”[1]形如“学书通于学仙,炼神最上,炼气次之,炼形又次之。”意、格如“论诗者或谓炼格不如炼意,或谓炼意不如炼格。惟姜白石《诗说》为得之,曰:‘意出于格,先得格也;格出于意,先得意也。’”[1]

本文按照今人观点,将十“炼”大致划分为三个层次。其中,神、气属于作家的素养,可归为一层。篇、章、句、字、辞、形属于作品的形式,可归为一层。意属于作品的内容,可归为一层。格比较特殊,有“品格之格”和“格式之格”。“品格之格”可归为作家的素养,“格式之格”可归为作品的形式。从读者阅读欣赏的角度看,作家素养层和作品内容层是隐藏的,作品形式层是明显的。刘熙载所提到的十“炼”是在前人基础上对“炼”的一次完善补充。本文又将其分为三个层次,合称三层十“炼”。前人有人是注重“炼”的作品形式层,即炼字、炼句,如宋代范温的《潜溪诗话》、清代贺贻孙的《诗笺》;有人是把“炼”分成两个层次,即炼意、炼格,如宋代姜夔的《白石诗说》。前人虽然已经关注过“炼”的问题,但没有人像《艺概》这样全面、细致。

二、炼的原则

“炼”有两个原则,分别是有主有次、配合得当。“炼”的原则主要是针对作品形式层而言的,因为读者首先关注的是文学作品的形式。刘熙载提出“炼”应有主有次,如“多句之中必有一句为主,多字之中必有一字为主。炼字句者,尤须致意于此。”[1]作品内部需要有中心、主干。刘熙载又提出“炼”应配合得当,如“炼字,数字为炼,一字亦为炼。句则合句首、句中、句尾以见意,多者三四层,少亦不下两层。词家或遂谓字易而句难,不知炼句固取相足相形,炼字亦须遥管遥应也。”[1]又如“词以炼章法为隐,炼字句为秀。秀而不隐,是犹百琲明珠而无一线穿也。”[1]作品内部需要协调一致、互相呼应。

文学作品如果能遵循“炼”的原则,即作品内部能有主有次、配合得当,那么文学作品就可以被认为是有“眼”。如“文家皆知炼句炼字,然单炼字句则易,对篇章而炼字句则难。字句能与篇章映照,始为文中藏眼,不然,乃修养家所谓瞎炼也。”[1]“眼”是活处“炼”的结果,是作品有主有次、配合得当的体现。好的作品都会有“眼”,文有文“眼”,诗有诗“眼”,词有词“眼”。“眼”在古代文论中早已有之,它受古代画论的启发于宋代产生,古人对其认识不一。刘熙载认为,“眼”可以是实字、活字、响字,也可以是双字、虚字、无字,还可以是一句、数句、一篇。这是刘熙载对“眼”的一种发展、深化,双字、一句、数句、一篇打破单字为“眼”的局面,虚字打破实字为“眼”的局面。尤其是无字的提出,“眼”可在作品的形式之外体现,近似于司空图《二十四诗品》的“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刘熙载又认为,“眼”是文学作品中“神光所聚”、“一动万随”的地方。这意味着“眼”既要相异于作品,又要相融于作品。“眼”相异于作品才能成为中心,统领全篇,相融于作品才能运动发展,聚合变化。“炼”与“眼”都体现出了动态性的特征。刘熙载也敏锐地发现“炼”与“眼”有相通之处。他将二者结合,发展“眼”的同时等于发展了“炼”,是一大创新。

三、炼的极致

“炼”有一个极致,即极炼。如“古乐府中,至语本只是常语,一经道出,便成独得。词得此意,则极炼如不炼,出色而本色,人籁悉归天籁矣。”[1]又如“词中句与字有似触着者,所谓‘极炼如不炼’也。晏元献‘无可奈何花落去’二句,触着之句也;宋景文‘红杏枝头春意闹’,‘闹’字,触着之字也。”[1]

刘熙载认为,极炼如不炼。一个“如”字,很好地表现了极炼的特点,以及它与不炼的关系。极炼不是不炼,而是将“炼”发挥到极致后的“物极必反”的产物。“物极必反”,这很明显是受到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思想的影响。重自然思想,也是道家思想对文学艺术的重大影响之一。极炼即意味着文学作品要自然,要不显露任何人为痕迹。庄子在《齐物论》中就以籁的例子来表明他崇尚自然。籁有三种,分别是人籁、地籁、天籁。人籁是指人用乐器所吹奏出来的声音,地籁是指各种孔窍依靠风力所发出的声音,天籁则是指世间万物依据各自本身的特点自然而然发出的声音。天籁优于地籁,地籁优于人籁。越是符合自然的声音,越是受到庄子的推崇,也越是受到刘熙载的推崇。刘熙载又认为“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字就是极炼的表现。无独有偶,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也提到了这一句,“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王国维也是崇尚自然之人。自然思想在中国古代文论中的魅力,由此可见一斑。

总之,刘熙载的《艺概》虽然是用古代文论摘章引句、即兴点评的诠释方式,仍带有中国古代文论隐喻性言说和召唤性言说的特点,但他还是对“炼”作出了自己的貢献。作家在文学创造的阶段中离不开“炼”,在语言艺术化处理的过程中也离不开“炼”。语言不“炼”,不成好的文艺语言。从某种程度上说,刘熙载《艺概》中的“炼”对一切文学作家都具有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刘熙载.艺概[M].浙江: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7:27,82,86,83,183,119,119,183,125,126.

作者简介:

尹浩文(1997—),男,汉族,甘肃省武威市人,硕士研究生,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文艺学专业,研究方向:文艺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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