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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儒家 “ 中和美善 ” 的乐舞观

2021-09-10董晓彤

今古文创 2021年17期
关键词:社会和谐中和乐舞

【摘要】 “中和”是中国古代乐舞的审美标准,“美善”赋予了中国古代乐舞伦理特征。“中和美善”既是中国古代乐舞的精髓,也是古代乐舞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儒家主张用富有伦理内涵的“中和之乐”引导百姓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提高他们的人格素养。探讨“和乐”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作用对指导当代的艺术实践仍有深刻的启示价值。

【关键词】 乐舞;中和;社会和谐;人格素养

【中图分类号】J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17-0099-02

一、前言

“中和”是中国古代美学的精髓,指导着人们日常生活实践。“中”代表适度,“和”则代表和谐,“中和”是基于适度性下的一种和谐共生的法则。“美善”则是比中和更高的审美境界,是中和之乐的伦理特征,因此,美善的本质就是和谐。这正儒家乐舞思想追求“中和美善”的审美境界根本原因。

二、“中和美善”的思想来源

儒家“中和美善”的乐舞思想并不是孔子及其弟子凭空创造,而是在氏族社会末期的乐舞实践与教育内容之中就已蕴含了这一历史基因。《尚书 · 舜典》中有记载:“夔,命女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意思是说舜命令一个名为夔的乐官制定乐舞来教育贵族子弟,通过乐舞的学习让他们成为性情、品质、行为、文化素养、艺术修养等各方面均衡发展的人,这样便能让人的思想和所做之乐舞保持和谐一致,以至于达到天人和谐的境界。儒家继承了这一思想,并进一步在乐舞中看到了艺术对人性、对社会的双重价值,但儒家认为不是所有的乐舞都可在人格教化、天人和谐中起到积极作用。故而在乐舞的选择上也要有所限定,这个限定就是“和”——既有形式上的美感,又能体现儒家的仁义道德要求,是美与善的高度统一。

三、“中和美善”的思想体现

(一)尽善尽美,不淫不伤

中和美善的审美标准表现在乐舞的和谐统一上。中和之乐的特征是声音、节奏、旋律、舞姿、歌辞等几个基本因素规则排列达到协调一致,才能被称为是“和声”。《国语 · 周语》中记载道:“夫正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声以和乐,律以平声……于是乎气雾滞阴,亦无散阳,阴阳序次。风雨时至,嘉生繁祉,人民和利,物备而乐成,上下不罢,故曰乐正。”各种声音和肢体动作构成的符合一定的节奏和韵律的乐舞才能达到中和之美,才是“乐正”。只有“乐正”,才能使阴霾之气消散、阴阳协调、社会繁荣、人民获福。古人所追求的樂舞,是能体现“中正平和”价值观的乐,正如孔子评价《关雎》时道:“ 《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关雎》是《诗经》中的经典,是讲男女恰到好处之情感的典范。“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孔子认为《关雎》语言含蓄,毫无僭越之情,追求“淑女”之时并为过分放任自己的感情是难能可贵的修养。因此,孔子将《关雎》立为中和之美的榜样,主张进行审美教育要有一定的限度,不能过分,太过于渲染某种情感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孔子将审美上升到了理性的高度,要求艺术要符合中和适度的尺度,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很有现实意义。

和谐的乐舞也是形式美与内容美的统一。乐必须符合礼仪规定并表现仁、善的内容,才有助于个体与社会的和谐一致,方能达到一种美善相乐的境界。正如孔子在欣赏过《韶》和《武》后评价道:“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韶》舞是歌颂舜孝廉兼备、天下为公的乐舞,是形式美和内容美的统一,所描绘的场景是“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击石拊石,百兽率舞”,这样形式美与内容美达到高度和谐统一的乐舞才能够让人在精神上获得审美享受之时,还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安宁,这才是中和之乐所追求的最高审美境界。

(二)身心和谐,文质彬彬

在对个体素养方面,儒家认为以中和之乐来陶冶人,能达到身心和谐之目的,这在乐舞的诞生之初就已显现其端倪。原始社会时期,乐舞的产生承载着人类传情达意的本能需求,在手舞足蹈、载歌载舞的状态之中能使人的身心处于一种统一的兴奋状态,人们随着声浪起伏,跟着节奏跳舞,既表达了先民们的强烈愿望,又能疗愈身心。先秦时期,孔子开设私学,教学生 “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这是一种集德、智、体、美于一身的完整性的艺术形式。其中,礼、乐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射、御是教授骑马射箭的技能;书、数是文学、数学的知识层面,在射、御中有礼的仪式,书数中又有诗乐的内容。“礼、乐、射、御、书、数”之间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整体。通过欣赏、练习这样的乐舞,使人们的情操、审美、意志、和身体能力达成和谐统一,将伦理道德渗透到个体内在的情感和外在的容貌之中,达到培育具有浩然之气之完美人格的教育效果。“君子”的人格不是生来就有的,只有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素养共同协作才能让人的自然本性和各方面的文化素养结合得体、恰到好处,才能形成“文质彬彬”的“君子”形象。

有组织、有计划的乐舞教育活动能够促进学生的身心协同发展。原始先民用舞蹈来治疗身心、先秦统治者用乐舞教育民众,使他们修身养性,明代乐律学家也给予“空手而舞”的形式,提出舞蹈“和血脉、养性情”的“舞学”观。中国古代的乐舞具有认识人体、认识自我、身心同修的特殊功能,是距离人的身心最近的运动形式。这对当今社会只把舞蹈当作追名逐利的工具,一味追求高潮技巧和表演技能的现状有着警示的作用。普及性舞蹈与艺术舞蹈不同,普及性的舞蹈应通过合理的训练锻炼,彻底解放其身心,将自己的情感经验通过肢体表达出来,更深刻地认识自我、认识世界,在身心并举的创造性活动中,获得身心整体健康的和谐快乐生活。

(三)天下大齐,中和之纪

从社会的层面来说,古人认为经常欣赏、习练美善中和之乐带来最大的收益就是达到社会的和谐有序。荀子认为:乐是“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因为乐舞能体现宇宙的运行规律,表现出和谐的本质:“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不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在古人看来,乐舞是天下统一的工具,是使人中正平和的纲纪,人们的情感不能缺少这样的艺术,故而以中和美善之乐进行虔诚的祭祀能够感化天地万物、使国泰民安,亦可使人类自身和谐一致,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状态。用于祭祀的礼乐舞蹈,借助特殊的载体——人体,以鲜明生动的意象,将人类追求天人合一的愿望和文化精神形象地展示出来,故而成为祭祀的重要手段。所以先秦的乐舞不是审美享受的工具,而是以教化为主的礼的仪式,只有在礼的制约下的乐能达到美善相乐之境界。

从社会成员的个体素质方面讲,古人说:“心正而后修身,修身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指明了个人素养于社会和谐之间的关系。乐舞在个体的精神方面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能打动人、感化人,从而影响人们的行为和思想境界,个体人格的完满可以形成强大的社会精神力量,能够引导着社会理想的实现。从社会人际关系方面来讲,“礼主异,乐主和”,礼的约束可以使人恪守社会规范,乐舞则可以调节这种紧张的社会氛围,使人和睦的相处。通过礼乐教化的作用,可以使人们成为既有社会道德又有审美情趣的人,从而塑造和谐的文明社会。所以荀子才会说:“乐在宗庙之中,群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乐覆盖了古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既是古代“中和”思想的基本体现,又能使社会群体井然有序,让乐成为人发自内心的维护“礼”的手段。因此,乐在古代社会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仪式,也是人们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对社会外部环境来讲,乐可以在战争中激励人心,可以让军队更好地面对外来侵略者。“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民和齐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也。”所以乐不但可以在社会内部用来使人们知节守礼,还可以对外用来征战声讨,从而对战争起到侧面的辅助作用。

由此可见,儒家一方面通过礼法来约束国民,另一方面通过乐舞来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人们受到乐舞艺术的感染,会产生相同的情感共鸣,社会内部群体之间会形成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产生一种群体意识,从而外在的约束就变成了内在的自觉,君臣恭敬和睦,父子兄弟亲和有礼,长幼和谐顺服,各阶层之间既恭敬又融洽,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风俗习惯,有助于国家的繁荣昌盛。

四、结语

中国的文化是一個以“和”为核心的道德文化,“和”也是实施乐教的基础和前提。在“和”文化的影响下,中华民族形成了尊德守礼的民族性格,造就了“礼仪之邦”国际形象。在新时期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由道德规范、政治、经济、人文教育等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元素构成。在探索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将中国古达乐舞教育的移风易俗思想内容融入其中,例如在大型文艺节目中加入具有和谐氛围或特殊内涵的音乐舞蹈节目,使欣赏者在祥和的氛围中体会中华文化的魅力。我们应该继承和发展古代乐舞的“和”精神,使艺术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战国)荀子.荀子[M].沈阳:万卷出版公司,2009:303.

[2](元)陈澔注,金晓东校点.礼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434-435.

[3]陈蒲青注译.四书[M].广州:花城出版社,1998:2.

[4]刘兆伟译注.论语[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56.

[5](晋)皇甫谧.帝王世纪[M].中华书局,1985:12.

[6](春秋)左丘明撰.国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84.

[7]陈节注译.诗经[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2:2.

[8]冀昀主编.尚书[M].北京:线装书局,2001:13.

作者简介:

董晓彤,女,河北邯郸人,天津体育学院体育文化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舞蹈表演教学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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