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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人的文化品格

2021-09-10李彤

今古文创 2021年31期

李彤

【摘要】 秦人的文化性格是在和周边部族相互碰撞中形成的。秦人早期的文化性格表现为尚武的、坚韧不拔的开拓精神,这是在与戎狄文化和西周礼乐文明的互动中形成的秦独有的文化性格。商鞅利用秦人在早期建国的历史中形成的尚武精神进行变法,致使战国末期秦人的价值观表现出极强的功利性,特有的价值观念促使秦人完成统一天下的霸业,但同样也是因为秦这近乎偏执的文化品格导致其二世而亡。

【关键词】 秦文化;商鞅变法;秦亡

【中图分类号】K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31-0065-02

一、秦早期文化的孕育

早期秦人因长期处于战争环境,故而形成了鲜明的尚武精神。秦人建国的历史漫长而曲折,秦王能被分封为诸侯也是通过战争实现的。西周孝王时期,秦首领非子因给周王朝养马有功,被“分土为附庸”,并“邑之秦”,非子重孙秦仲因族人大骆之族为护周王室被西戎消灭而获封“大夫”。西周末年,犬戎入侵,周平王东迁洛邑,秦襄公因派兵护送平王有功被封为诸侯。平王赐以岐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丰岐之地,秦能攻诸戎,即有其地。”[1](卷五)。“自前770年襄公受封诸侯,至前645年穆公将秦的国土向东拓展至黄河西岸,期间经历了一百二十余年,秦国才真正领有‘歧、丰之地’,实现了《郑笺》所说的‘处周之旧土’,平王的口头承诺在秦人的艰苦努力之下终于成为现实。”[2]

秦人结合自身文化传统,并对周之礼乐文明加以继承,同时有选择地吸收戎狄文化。“在甘肃东部,从总的地域范围看,周、秦文化处在一种交错分布的状态之下……以天水一带为中心的秦文化遗存便处在东西两面周文化的包围之中。”[3]“从文化人类学的观点出发,一般在两个以上社群的持久接触中,必然会引起对方的文化变化。”[4]有学者将秦人吸收周文化概括为六个方面:一是沿用西周文字;二是在宫殿、建筑制度方面,承袭了周人的一整套礼仪制度;三是大量吸收西周的葬仪制度,如棺椁制度、随葬器物组合、用人殉与人牲的葬习等;四是农业、手工业方面学习周人先进的技术和经验;五是音乐、文学、艺术,如秦公钟、镈等;六是天文、历法。[5]

面对前所未有的生存环境和人文生态时,秦人凭借开放、包容、进取的民族精神,表现出前所未有的适应能力。包括对周礼乐文明的追随、学习与继承,面对戎狄环伺的生存形势也能因势利导,为自身发展和崛起创造有利的条件。“原为东方夷族的秦人在长达千年之久的漫漫西迁中,辗转多地,在追随或对抗夏商周人的夹缝中几经起伏,历经磨难,练就了秦人极强的逆境生存能力和开放包容的吸纳能力,也激发了秦人愈挫愈奋,强烈回归的东方意识。”[6]

正因这份刻在骨子里的开放包容的吸纳能力,秦人才能兼采礼乐文明与戎狄文化之所长,为秦文化的出世吸收养分,支撑秦在宗周故地真正立国,此般民族性格的发展奠定同时也决定了秦能包容异国人士进入秦的高层权力机构,别国不能用的士人,秦国能为己所用,在别国失败的变法革新,能在秦国贯彻实行。坚韧持久的生存意识支撑着秦人能够在孝公时果断采取强国之术,顺应时势选择了适合本民族文化传统和品格的商鞅变法,如此秦国才得以获得战国末年一统天下的帝国气魄。

二、秦人功利价值观的形成

秦国建国不同于传统的封建诸侯国。西周分封靠血缘维系,在封国时授予诸侯土地和人口,所封诸侯,即使不是同姓也会通过婚姻获取亲缘上的联系。长久以来,列国谨遵西周的礼乐制度用以维护周王室的权威和自身贵族身份的合法性。秦则不然,当秦在岐山以西站稳脚跟时,也已然到了礼崩乐坏的东周时期,所以更加不会严格地遵循宗法制度。且秦王受封诸侯并不是直接就国占有封地,周王的分封代表名义上对秦占有封地的承认,但秦真正占有封地是通過战争实现的。秦国建国是凭借自身功劳获封,其国力的发展强、国土的扩大都是靠历代秦人的努力奋斗实现的,而不是依靠血缘、亲戚关系。故秦国国君的继承很少遵循嫡长子继承制,有时会根据统治能力选择储君。可见,秦国崇尚的是使国家强盛的能力,正因如此,来自外国、外族的军事家、政治家,能比较顺利地加入秦国统治集团。“由于秦国长期处于战争的环境之中,必然把生存放在选拔人才的首要位置。战争要求让有能力,善决断的人主事,如果领袖年龄过小,或能力过差,就可能导致战争的失败。因此,在秦国的制度中,并未形成严格的传子制度,宗法观念也比较淡薄。”[7]因秦没有受僵化的宗法观念影响,别国人士能够进入秦国的权力机构,进行变法改革。相比之下,关东列国分封较早,受宗法制影响较深,其贵族阶层很排斥外族人进入权力中心。

孝公时秦国并不被其他诸侯国看好,孝公想要强国的心愿十分迫切,商鞅敏锐地体察到秦人的国情并采取适合秦人文化传统的法家思想制定具体的变法措施,商鞅变法得到秦孝公的大力支持。“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1](卷五)《淮南子·要略》中记载:“秦国之俗,贪狼强力,寡义而趋利,可威以刑,而不可化以善;可劝以赏,而不可厉以名……孝公欲以虎狼之势而吞诸侯,故商鞅之法生焉。”商鞅的变法内容符合秦人的心理预期,不管是通过战争扩张领土还是奖励农耕为战争积聚物质储备,这都符合秦人功利的价值需求。加之商鞅变法细致可行,所以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变法后的秦国其价值观呈现出更加强烈的功利主义色彩。且秦国国君谋求帝业的欲望比任何国君都要强烈。商鞅变法后,“在秦人的价值评价中,没有给道德伦理留下位置,而完全是以世俗的功利为标准,内心修养或道德的自我反省,在这里是没有必要的,需要的是对自我以外实际世界的探求和自身物质需要的索取。所以,人们关心的是生产,作战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利、害,而不注意仁义之兴废,礼乐之盛衰以及道德之完善。”[7]在秦人家族中,伦理意识差,亲情淡薄,讲求功利的氛围浓烈。

三、秦二世而亡的思想根源

秦國的历史很少有和平的时期,秦人总是面对来自外部多方的威胁,秦人没有在和平环境下治国的经验,不懂得如何协调文化风俗迥异的七国百姓使之成为一体,虽然秦形式上统一了,但真正取得文化认同上的大一统是在汉代。面对新的历史形势,没有和平时期的治国经验,秦只能固守法家的治国理念。秦虽然有大一统的气魄却没有统一国家海纳百川的文化气象。秦二世而亡有深层次的文化原因,其文化政策没有体现对六国文化的包容。甚至秦二世而亡还与没有对“根本问题”的形成自己的思考有关。

林剑鸣通过分析睡虎地秦简《日书》指出,“关于价值之源,秦人的认识显然与当时的东方各诸侯国不同。《日书》中所表现的质朴的、人格化的多神崇拜,说明对‘人间秩序和道德价值从何而来’的这个根本问题,秦人尚未达到当时中国境内东方各诸侯国,尤其是齐、鲁、晋、楚各国思想家将对‘天’‘帝’的崇拜与人的内心道德自我修养合而为一的水平,也没有达到西方古代世界以‘理念’追索超越源头和人世关系,从而创造出‘上帝之城’的程度。”[7]秦国本土并没有出现伟大的思想家,虽然上述国家尽数被秦所灭,但诸子思想却仍流传于世。

法家通过严刑峻法,奖励耕战,致使人民被量化,成为耕战的工具。道德礼仪在变法后的秦国一文不值,周礼并不是一套没有人情味的行为程序格式,很大程度上说周礼是顺乎人的情感需求的,也是维系情感的一种方式。正如汉书所说“功成求得矣,终不知反廉愧之节,仁义之厚。信并兼之法,遂进取之业,天下大败;众掩寡,智欺愚,勇威怯,壮凌衰,其乱至矣。是以大贤起之,威震海内,德从天下。囊之为秦者,今转而为汉矣。”[8](卷四十八)盲目追求功利,不假思索,为一时之功效尚可,但这样寡义恩薄的社会终难持久,社会包容度太低,人们承受不住这样的严刑峻法,毕竟人是人,人不是工具和机器。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其成就千年百年来关照着中华文明,古老的中华文明得以延绵至今。遗憾的是秦朝严酷的统治手段未能挽救秦作为过渡王朝的命运,此前学者分别从大的历史背景、统治政策、法律制度、治国理念和思想文化等方面考察秦二世而亡的原因。很多学者将秦亡的思想文化原因归结于秦在统一六国后,面对新的历史局面仍采取法家思想为治国理念,秦的治国理念不能有效化解区域文化冲突,并且激化了六国遗民的反秦意识,秦亡乃是后战国时代的必然。秦为什么不能顺应时势转变治国思想?意识形态的管控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意识形态关系到群体文化心理结构,人们有必要探究根植于国人血脉的文化心理因素,这对当今社会治理具有启发意义。

战国末年历史何以走向大一统的结局,春秋战国社会处于动荡变革的时期,列国的思想家们为求治纷纷提出自己的治国理念,诸子百家中何以法家能脱颖而出,与中国历史纠缠千年不朽。屈从于人性很容易,但如果能看清自己人性的缺点和光辉之处或许人能够如愿地走下去,就算是面对未来无限的变数,也有能坦然的底气,而不单单是陡然生变后的恍惚与感慨,人类文明走到现在是不是能够多一份洒脱了呢。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2]孙尚勇.“诗书礼乐”与“强国之术”——在早期秦文化进程中透视《秦风·蒹葭》[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05):70-81.

[3]俞伟超.考古类型学的理论和实践[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

[4](日)祖父江孝南.文化人类学事典[M].乔继堂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

[5]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论丛》编委会.秦文化论丛:第三辑[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

[6]雍际春.秦早期文化与周文化关系论略[J].西安财经大学学报,2020,33(05):114-119.

[7]林剑鸣.从秦人价值观看秦文化的特点[J].历史研究,1987,(03):66-79.

[8]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