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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刑部仵作:身负重任的小人物

2021-09-10

现代阅读 2021年8期

刑部差役的类型非常广泛,如负责验尸的仵作、审案时站堂行杖刑的皂隶、看管犯人的禁卒、管理女犯的稳婆、执行死刑的刽子手、负责跑腿递送物品的小马、为各司官员担当服务工作的茶役厨役等,其中仵作是干系最大的差役之一。

清代刑部的仵作由刑部下令都察院五城司坊官在京师地区招募,由刑部通晓《洗冤录》的司官考选。仵作的工作是根据《洗冤录》的记载,检验尸、伤,作為验官填写“尸格”的依据,是类似于现在法医的角色。

按照清代制度,京师地区设有仵作的衙门有刑部、都察院、顺天府三处。刑部仵作主要负责检验“城内正身旗人及香山等处各营房旗人”中发生的命案。街道的旗、民命案,及发生在外城的命案,则由都察院五城兵马司仵作前往相验。当然,如果街道或是外城居住的重要人物出现横死的情况,也会由更权威的刑部仵作前往检验。除了刑部和隶属于都察院的兵马司仵作外,顺天府的两个附郭县大兴、宛平也设有仵作,负责五城管辖范围之外的命案检验。

仵作是刑部中地位低微、薪俸微薄而责任重大、作用极其关键者之一。

仵作填写的尸格单,对司官审案、定罪,甚至案犯秋审是实是缓,都是基础性依据。因此,遇到人命大案,诉讼的双方如有家境富庶者,常出现贿赂仵作,嘱其谎报伤痕,以有利于己方的情况。此外,即便没有贿赂,由于水平所限,一些经验不足的仵作,也会出现漏看伤处的情况。一旦案情出现反复,这些出错的仵作就要受到严厉追究,因此他们往往宁愿坚持己见,甚至故意破坏尸体,也不愿意承认初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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