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教养方式和生活事件对个体性发展的影响研究
2021-09-10单志艳汪卫东吕学玉李桂侠张锦花
北京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单志艳, 汪卫东, 吕学玉, 李桂侠, 张锦花, 冯 帆
(1.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基础教育研究所, 北京 100088;2.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北京 100053;3.北京广安中医心理研究院, 北京 100075)
一、问题提出
性发展是个体人格发展的要素之一。人格不仅是指发生在个体身上的、稳定的行为方式,而且也包含个体与他人交往时的人际过程。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汪卫东教授基于三十年临床心理治疗实践形成的人格发展理论认为,人格包括胆量(或胆气)、自我(或自知)、思维方式(或思虑)、意志力、人际关系(或人伦)、性发展和世界观(或三观)这七个要素。人的一生实际上是自身人格发展的过程。[1]性发展是指个体有关性与情的价值体系及行为表现,表现为异性交往的态度与行为、性观念和爱情观。性发展包括异性交往、爱情观和性观念三个维度。
父母教养方式是父母教养观念、教养行为及其对子女情感表现的一种组合方式。教养方式在大多数情况下并非刻意为之,而是在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的流露,是一种惯习。[2]弗洛伊德早在19世纪末就注意到了不同养育方式对孩子的影响。他对父母的角色做了简单的划分:父亲负责提供规则和纪律,母亲负责提供爱与温暖。最有影响的是美国心理学家鲍姆林德的研究,他采用家庭与实验室观察研究,提出了父母教养方式的两个维度:要求和反应性。要求是指父母是否对孩子的行为建立适当的标准,并坚持要求孩子去达到这些标准;反应性指的是对孩子接受和爱的程度及对孩子需求的敏感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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