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性教育中的预防幼儿性侵害教育
2021-09-08李佳洋刘文利郭爱华
江苏教育·心理健康 2021年8期
李佳洋 刘文利 郭爱华
【关键词】全面性教育;预防幼儿性侵害;幼儿园;课程
【中图分类号】G446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09(2021)59-0107-03
【作者简介】1.李佳洋,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在读;2.刘文利,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3.郭爱华,北京市昌平区水韵哈顿幼儿园(北京,102209)教师,二级教师。
一、预防幼儿性侵害教育的现实需求
2021年3月,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和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共同发布了《“女童保护”2020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儿童性侵案例数量较2019年仍有上升;熟人作案占比74.04%,包括教师、亲戚等;施害人多次作案的占比59.04%;施害人年龄最小的仅10岁,受害儿童年龄最小的仅1岁,而这些仅仅是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修订后的《未保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预防性侵害是全面性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儿童若要学会自我保护,远离性侵害的危险,从幼儿园起就应该学习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二、预防幼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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