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研究型大学的核心标准与共性特征
——兼论对我国新型研究型大学建设的启示
2021-09-08宋旭红
山东高等教育 2021年4期
宋旭红,高 源
(1.济南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院,山东 济南250022;2.山东交通学院 威海校区基础教学部,山东 威海264200)
引言
2020年9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加强高校基础研究,布局建设前沿科学中心,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充分彰显了新型研究型大学作为原始创新的主战场和创新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在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中的战略支撑。
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出现可以追溯于1876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成立。在之后的19世纪最后1/4的年代里,美国研究型大学以创办新大学,如克拉克大学、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等;或将研究生院加在过去建立的私立学院之上,如哈佛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等;或在现有的州立大学通过赠地学院和实验农场加以发展。到1990年,以规范博士学位标准为初衷的美国大学协会成立时,可授予博士学位的大学达到14所。这14所大学以卓越的科学研究和博士研究生教育成为美国大学协会的原始成员,并成为研究型大学这一群体共同而且独特的身份标识。
卡内基高等教育委员会成立于1967年,1970年根据美国高等教育多样性发展特征在内部创立了一个美国高等教育机构分类体系,旨在“找出性质大体相同的各院校之间的区别”。[1]1973年第一次公开出版了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的研究报告,并对外公布了分类标准和分类结果。自此后,先后于1976年,1987年,1994年,2000年,2005年,2010年,2015年和2018年进行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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