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城市住宅供地“两集中”出让的思考
2021-09-07刘卫东
中国房地产·市场版 2021年7期



摘要:我国主要大城市是房地产投资的热点,因其房地产价格高昂,房地产风险防范和市场管控亦是重点。2021年我国在22个重要大城市实施住宅供地“两集中”政策,作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新举措,需要弄清其真正意涵和政策目标。通过对首轮“两集中”供地的实际情况分析,对热点城市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完善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住宅供地;“两集中”;宏观调控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38-(2021)07-0014-19 收稿日期:2021-06-20
作者简介:刘卫东,浙江大学土地科学与不动产研究所。
1 住宅供地“两集中”出让政策的意涵
2021年2月23日,全国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视频培训会议召开。正是年初的这场会议,拉开了热点城市住宅供地“两集中”的大幕。
所谓“两集中”,一是集中发布出让公告,具体为原则上发布出让公告全年不得超过3次,时间间隔和地块数量要相对均衡,首次公告时应公布本年度公告的发布时序安排;二是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具体为同批次公告出让的土地以挂牌方式交易的,应当确定共同的挂牌起止日期,以拍卖方式交易的,应当连续集中完成拍卖活动。
实施“两集中”土地出让制度的22个重点城市,除包含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外,还有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福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合肥、长沙、沈阳、宁波、长春、天津、无锡等18个二线城市。
“两集中”政策的初衷是希望通过控制土地供给端,统一行动,集中出让,放量供应,以达到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环境,引导市场回归理性,降低市场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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