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拆迁诉讼案对行政机关履职的启示
2021-09-07
中国房地产·市场版 2021年7期

我有个案子,当事人祖辈有套老房子,没有任何手续,由于其舅舅一家生活困难,借给其居住,当事人常年在外打工。后来房子拆迁,拆迁办和其舅舅签订协议,进行了补偿,当事人没得到任何补偿。现在当事人起诉拆迁办,要求确认未对其补偿的行为违法,法官认为只能起诉要求撤销对其舅舅補偿的行为,不能要求确认违法。另外,是否该得到补偿要先通过民事程序解决,行政诉讼不给审。我认为当事人是否得到补偿和对其舅舅进行补偿是两个独立法律关系,可以单独确认违法,民事争议也可以一并在行政诉讼里解决。
案涉房屋是国有土地上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国有土地。
如果按照他的理解,这个事不用走行政诉讼,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就完了。
诉行政协议无效。
法院认为那也得先通过民事程序,我要求行政一块解决,法官不同意。现在的情况是房子被拆了没得到补偿,当事人要求确认未补偿行为违法不行吗?
你这个诉请不对。
请各位明示诉请应该如何提?
应该是履职之诉。
就是诉拆迁办未履行征收补偿职责?
行政肯定驳回。不是当事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拆迁办补错了相对人,是拆迁办自己要被处分的事情,跟你有啥关系。
我的意思是我不管你有没有补错相对人,关键是当事人该补偿的还没补。
作为被拆房屋的物权人(或继承人)没有得到补偿,就有理由要求政府履行征补职责。
也可以是撤销之诉,但需要证明补偿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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