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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经济学博弈的视角分析地摊的集聚

2021-09-05崔巍

商讯·公司金融 2021年18期
关键词:纳什摊主政府部门

作者简介:崔巍(1997-),女,汉族,河北邯郸人。主要研究方向:理论经济学。

摘要:2020年初,部分企业停工停产,社会公众面临着收入减少、消费下降的问题,这将导致总需求不振、经济出现下行的压力,而在此期间地摊经济表现突出,成为城市经济活力的重要来源。本文从经济学博弈的视角出发,使用博弈模型进行定性分析,论证了地摊的集聚是在完全信息条件下静态博弈的纯策略纳什均衡,进而分析了这种现象的福利状况,并针对如何增进社会整体的福利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地摊经济;地摊集聚;静态博弈;纳什均衡;福利状况

一、问题的提出

地摊经济是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是影响城市市容市貌与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城市经济活力的重要来源。据历史文献的记载以及艺术作品的描绘,地摊经济在中国几千年前的历史社会中就曾出现过,如西周时期的《周礼.地官.司市》记载了“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再如北宋时期的《清明上河图》描绘了街道旁鳞次栉比的地摊店铺和走街串巷的流动摊主。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形式在不断发生变化,政府也愈益重视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要求城市的整齐划一、追求城市的整洁与干净,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1997年为了整治城市脏乱差问题,各大城市陆续设立了城管部门;2004年,全国开始了文明城市评比,各地对市容市貌要求严格,对地摊经济要求严格;由于地摊经济是众多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的谋生手段,给经济社会带来了许多的福利,所以其在严格的政策环境下并没有消亡。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地摊经济的优势尽显,其以商品价格低、投入成本低、准入门槛低的优势不仅缓解了就业难题、满足了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消费需求,还拓宽了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来源、增加了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同时也便利了居民的生活、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政府对地摊经济越来越宽容和人性化。在去年,地摊经济成为促进消费、稳定就业、改善民生的良好工具,李克强总理称赞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人间的烟火、是中国的生机,两会出台的一些政策对地摊经济“松绑”与“解禁”,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中央文明办决定不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的考核内容,立下功劳的地摊经济在受到支持和引导后又迅速发展起来,地摊经济迅速在全国点燃了星星之火,集聚出现的地摊以燎原之势迅速蔓延到城市的大街小巷,这虽然为城市的经济增添了活力,但同时也为城市的管理增加了难度。

地摊经济中的“地摊”是货品的一种交易方式,其在概念上与地摊经济不同,在空间分布上呈现出集聚的态势,且这种集聚的态势是很难避免和杜绝的;在经济学的视角下,地摊的集聚可以用博弈理论解释,这种现象既可以产生正外部性,也可以产生负外部性,其产生的正外部性能够为社会带来一些利益,产生的负外部性也容易给社会造成一些损失;由于地摊集聚的态势难以避免,所以应该充分实现这种现象为社会带来的利益,减少这种现象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增进社会整体的福利。在当前的形势下,研究如何在经济恢复期间促进地摊经济健康融入城市机体、实现地摊经济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应该如何发展地摊经济?如何能在对地摊经济“放与管”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如何能在地摊经济与城市管理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如何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城市治理之路?是本文和之后的研究要分析探索的问题。

二、文献综述

2020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上指出地摊经济有利于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是“六稳”和“六保”,裴长洪(2020)指出草根经济的融入是高质量广泛发展的社会基础,城市中的地摊经济对于增加就业、提高城市经济的活跃度非常有效;江鼎南(2020)等人在当前的形势下指出了地摊经济前行面临的困境;边鹏(2020)指出地摊经济在火热发展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一部分学者开始担心在地摊经济松绑后是否又会带来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因此陈业宏和王岩(2020)在包容审慎监管的视角下指出发展地摊经济不应只是简单松绑,而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对其进行规范性治理;可见国内关于地摊经济的论文大多都是从其发展现状、正负作用、如何管理以及其能否有效促进城市的发展的角度来讨论,很少有学者基于博弈的视角分析地摊的集聚以及这种现象对地摊经济与社会福利的影响;其中,崔占峰(2014)基于商贩演化的经济社会学视角指出流动商贩的治理应以民生为导向,在政府与市场构成的二维坐标内寻找出路;张延吉(2017)等人以流动商贩的空间分布特征为例,认为其呈现的集聚或分散格局与空间尺度有关,且经营内容相近的流动商贩与正规商业之间存在显著的空间互斥关系。

博弈理论可以用来解决经济问题,吉本斯认为博弈理論在经济学的研究领域的应用远不限于产业组织理论,工人之间、企业之间、部门之间、国家之间都存在相互竞争的博弈,可以在经济学应用领域建立博弈论模型,使用相同的博弈论分析工具去分析不同类型的问题;徐兆勇和戴昀(2010)使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了城管部门与无证商贩冲突的内在原因,通过改变博弈的支付矩阵引导双方走向合作博弈之路;赵英军与黄华侨(2000)引用了科斯的产权理论,论证了地摊市场的存在是公共领域产权界定不完全的产物,也是摊贩和政府博弈后的一种纳什均衡;王成栋(2020)指出地摊经济对于城市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要消解地摊经济的负外部性,引导地摊经济有序发展。综上所述,在经济学的视角下,本文认为地摊的集聚是一种纳什均衡,这种现象既能够为社会带来利益,也容易给社会造成损失,应致力于实现此现象带来的利益、减少其造成的损失,增进社会整体的福利。

三、理论模型分析

本文通过使用完全信息条件下的静态博弈理论模型,论证地摊的集聚是在摊主之间的和在地摊经营者与政府部门之间的静态博弈中存在的纯策略纳什均衡。

(一)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纯策略纳什均衡

在静态博弈中,参与者同时选择行动,每一个参与者同时选择一个策略,所有参与者选择策略的组合决定了每个参与者的收益。博弈模型如果能够提供唯一的解,此解一定是一个纳什均衡;由于参与博弈的人都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选择策略,因此每一参与者选择的策略都是针对其他参与者选择策略的最优反应,没有参与者愿意独自离弃所选定的策略;说明如果一个现象能在社会中长期稳定的存在时,那么此现象一定能使参与博弈的各方都从中获得好处,即参与博弈的所有人都不愿意改变策略,且任何人单独改变策略将无法再获得好处,这个现象对于参与博弈的人来说就是纳什均衡。

1.摊主A与摊主B的博弈模型(r与x都为大于0的实数)

在此博弈模型中,假设参与者摊主A与摊主B在同一区域经营且是两个境遇相同的人,他们或者是同等收入层次的人,或者都以摆地摊为主要经营手段;如果不考虑摊主A与摊主B经营的地摊销售的产品的差异化程度,那么將不存在价格竞争的情况;因此如果某个人不出摊、另一个人出摊,出摊的人将获得更多的顾客、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获得的收益比其在两个人同时选择出摊的情况下能够获得的收益多x。

如果政府允许出摊,表1显示了下列四种情形:1.摊主A与摊主B同时选择出摊,则摊主A和摊主B的收益都为r,2.摊主A选择出摊,摊主B选择不出摊,则摊主A的收益为r+x,摊主B的收益为0;3.摊主B选择出摊,摊主A选择不出摊,则摊主B的收益为r+x,摊主A的收益为0,4.摊主A与摊主B都选择不出摊,则他们各自的收益都为0;由于摊主A和摊主B都是理性的参与人,不会选择严格劣战略,因此在这个博弈模型中,纯策略纳什均衡有且仅有一个,为(r,r)点,即摊主A与摊主B同时选择出摊;如果摊主的数量大于两个,假设在此区域存在有N个摊主的静态博弈,当第一个人选择出摊时,另外N-1个理性人为了防止利益受损绝不会选择严格劣战略——不出摊,即这N个人都会选择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策略,最终的纳什均衡也为在同一区域的N个摊主都选择出摊经营。因此,地摊的集聚是摊主之间静态博弈的纯策略纳什均衡。

2.地摊经营者与政府部门的博弈模型(r1、r2、c1、c2、e都为大于0的实数)

上文论证了在政府允许出摊的情况下地摊经营者之间的博弈,即同区域的地摊经营者都会选择出摊经营,如果城市中地摊的集聚数量超过城市环境能够承载的数量,,政府部门会对地摊的集聚进行一定的管制,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地摊经营者仍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政府部门则以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市政建设的优化为目标。假设地摊经营者的收益为r1,如果地摊经营者选择集聚出摊,那么他们将要为此现象产生的负外部性付出的成本为c1;如果政府部门选择管制,那么政府部门的管制能够给社会带来的收益为r2,而政府部门需要付出的成本为c2;如果政府部门不选择管制,那么地摊的集聚将给社会带来的外部成本为e;当然,如果政府部门不对地摊的集聚进行管制,也会节省为管制该现象即将付出的成本,节省的成本可用于支持其他能够增进社会福利、优化市政建设的政策。

在表2中,当且时,纳什均衡为地摊经营者选择集聚出摊,政府部门选择管制;当且时,纳什均衡为地摊经营者选择集聚出摊,政府部门选择不管制;当且时,纳什均衡也为地摊经营者选择集聚出摊,政府部门选择不管制;当且时,不存在纯策略的纳什均衡,此时博弈双方都只能采取混合策略。上述均衡的结果可以总结为:如果,也即此时地摊的集聚将给地摊经营者带来正的净收益,那么无论r2、c2与e的关系如何,或者说无论政府部门是否选择管制,地摊经营者都会选择严格占优策略——集聚出摊;如果,也即此时政府管制地摊的集聚将给政府带来负的净收益,甚至超过了此现象给社会带来的外部成本,那么政府为了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会选择严格占优策略——不管制,即政府将不会管制此现象而去支持其他能够增进社会福利的政策,而地摊经营者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会继续选择集聚出摊。简而言之,在此博弈模型中,地摊经营者处于优势地位,政府部门若要禁止地摊的集聚会非常困难,也不是一种纯策略纳什均衡。

(二)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吉本斯定义混合策略为一个参与者无法确定其他参与者将会如何行动,参与人以一定的概率随机选择策略,因为纳什定理保证了广泛的博弈模型中都存在纳什均衡。在政府部门与地摊经营者的博弈中存在且的情况,在此情况下不存在纯策略的纳什均衡,博弈双方都只能采取混合策略,此时需要寻找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地摊经营者的策略取决于其相信政府部门选择管制的概率,而政府部门的策略则取决于其相信地摊经营者选择集聚出摊的概率。假设地摊经营者选择集聚出摊的概率为p1,而政府部门选择管制的概率为p2,计算双方的期望收益,排列如表3所示:

当时,上式取正值,地摊经营者会提高p1值;当时,上式取负值,地摊经营者会降低p1值;当时,地摊经营者对于任意的无差异。

假定p2增加了?p2,政府部门的收益变化为:

当时,上式取正值,政府部门会提高p2值;当时,上式取负值,政府部门会降低p2值;当时,政府部门对于任意的无差异。

因此,当时,地摊经营者很大程度相信政府部门会选择管制,从而会降低p1值使其尽可能的小,此时是地摊经营者的最优反应,并且一直是地摊经营者在时的最优反应;当时,位于0和1之间的任意p1值都是地摊经营者的最优反应;当时,地摊经营者很大程度相信政府部门会选择不管制,从而会提高p1值使其尽可能的大,此时是地摊经营者的最优反应,并且一直是地摊经营者在时的最优反应。同理,当时,政府部门很大程度相信地摊经营者会选择集聚出摊,从而会提高p2值使其尽可能的大,此时是政府部门的最优反应,并且一直是政府部门在时的最优反应;当时,位于0和1之间的任意p2值都是政府部门的最优反应;当时,政府部门很大程度相信地摊经营者会选择不出摊,从而会降低p2值使其尽可能的小,此时是政府部门的最优反应,并且一直是政府部门在时的最优反应。

可根据上述分析来绘制最优反应曲线,如图1所示:

图1显示了在且的情况下地摊经营者的最优反应曲线和政府部门的最优反应曲线,如图13所示,这两条曲线只相交于1个点为(,);即在这种情况下,博弈只存在一个混合策略均衡,说明双方都无法单独改变策略,只能采取混合策略,即地摊经营者的最优反应是按概率选择集聚出摊,政府部门的最优反应是按概率选择管制。

四、福利状况分析

(一)能够带来的利益

从空间集聚的角度考虑,当城市的规模不大、产品之间存在足够大的差异、运输成本足够低或者这些条件同时被满足时,集聚就是社会有效的;由于地摊数量有限且运输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地摊经济能够从集聚效应中获利,并且地摊的集聚也能够为社会带来一些利益。

地摊的集聚可以为地摊经营者带来利益:地摊经营者可以免费享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好处,通过地摊的集聚以最大程度聚拢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多元的产品,获得更多的收入和利润,享有更多的资源和财富,从而提高其生活水平;地攤的集聚也可以为消费者带来许多利益:消费者通过地摊的集聚更容易满足生活需求和消费需求、节省交易费用和搜寻成本,还可通过讨价还价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剩余,买到价格低廉又实用的商品;地摊的集聚还可以为在地摊集聚范围内的实体商店带来利益:补充商场、超市和连锁商店等实体商店的不足,为实体商店带来鲶鱼效应,推动其增加竞争意识、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增强其市场活力。在经济运行正常的情况下,在商业区集聚的地摊能受商业区实体商店的品牌效应的影响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同时也为商业区的实体商店带来更多的消费者,在此条件下,在商业区集聚的地摊可以与商业区的实体商店相互带动、共同获利、产生共赢,在现实生活中也不难发现每个城市的商业区都拥有“小吃一条街”、“服装一条巷”;可见,地摊通过集聚不仅形成了规模效应,降低了成本,而且使集聚区域提高了知名度从而吸引到了更多的消费者,获得了比分散经营时能够获得的更大的利润。此外,地摊的集聚也可以给所在城市带来利益:比如繁荣城市经济、促进城市消费与就业,带动城市相关产业及旅游业的发展,在此同时也能够彰显出一个城市的文化、促进城市提高经济和产业的发展水平。

(二)容易造成的损失

社会在享受地摊通过集聚产生的正外部性而带来的利益时,也在承受这种现象产生的负外部性而造成的一些损失:地摊的集聚容易给居民生活区造成噪声污染、垃圾污染和废水污染,从而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影响、使摊主与居民的社会矛盾增加;地摊的集聚容易导致摊主对城市公共资源的争夺,从而使城市的基础设施受到蚕食、公共环境受到破坏,给环卫保洁与政府管理增加了压力;地摊的集聚容易造成集聚区域交通拥挤,给交通状况与交通安全施加了压力;地摊的集聚容易为流动摊主生产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空间,从而使消费者权益与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且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城市商业区地摊的集聚优势容易给商业区的实体商店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从而造成实体商店客户流失、销量减少、所能获取的收益减少甚至无法回本,且对实体商店的这种打击也会使得政府税收减少、财政压力加剧。如果城市中地摊的集聚数量超过城市环境能够承载的数量,如出现地摊经营者全部涌入城市的某条街道或某个路段,或者全部涌入城市的某居民生活区或某商业广场区的现象,那么地摊的集聚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可能会大于该现象为社会带来的利益,从而很可能会造成一些灾难性的后果。这就需要政府把握地摊经济与城市管理的平衡、把握对地摊经济“放与管”的平衡,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摊经济、引导地摊经济有序发展。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文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使用博弈模型对地摊的集聚进行定性分析,并对这种现象的福利状况进行了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地摊的集聚是在完全信息条件下静态博弈的纯策略纳什均衡。摊主之间博弈的纯策略纳什均衡是同区域的所有摊主都选择出摊;地摊经营者与政府部门之间博弈的纯策略纳什均衡可以总结为:在的情况下,地摊经营者的严格占优策略为选择集聚出摊,在的情况下,政府部门的严格占优策略为选择不管制,在且的情况下,不存在纯策略的纳什均衡,博弈双方都只能采取混合策略。

2.地摊的集聚既能够给实体经济带来利润,也容易给实体经济带来竞争压力。在经济运行正常的情况下,在商业区集聚的地摊与在商业区的实体商店的竞争较小,相互补充和带动的作用较大,从而能够为实体经济增加市场活力和利润,带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在经济下行,总需求不振的情况下,在商业区集聚的地摊与在商业区的实体商店的竞争尤其是同质产品的竞争会较大,地摊经营者将以极低的价格、微弱的成本与在商业区的实体商店进行竞争,从而给实体经济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影响实体经济的收益和利润,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3.地摊的集聚既会对社会的福利产生一定的影响,也容易产生一些不能忽视的社会问题。有些摊主文明程度较低,容易与消费者发生矛盾冲突;有些摊主不清楚进货产品的质量,成为假冒伪劣产品产业链的牺牲品;有些摊主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容易变质,他们为了“完成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而不得不欺骗顾客,这些社会问题容易导致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相关利益受损,容易导致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受损,从而危害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无法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建议

根据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改变地摊的集聚成本和收益。政府可以通过改变地摊经营者与政府部门博弈的收益矩阵来改变地摊的集聚成本和收益,使城市中地摊的集聚数量在城市环境能够承载的数量之内,减少地摊的集聚给城市环境带来的压力;政府可以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将处罚费用c1和监管成本c2维持在一定水平,从而控制地摊的集聚数量,使地摊的集聚在既定的条件下实现成本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或者在不损毁城市公共环境和基础设施以及不影响城市的交通安全和卫生状况的前提下支持地摊的集聚,通过科学的划定地摊的集聚区域、合理的设定地摊的集聚时间和地点,引导摊主寻找合适的摊位、使用城市的公共空间,从而分散城市的交通压力、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保护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实现地摊经济的良性发展,增进社会整体的福利。

2.设计地摊的集聚时间和地點。政府可以借鉴古罗马管理跳蚤市场的经验,引导在商业区集聚的地摊与在商业区的实体商店错时、错位发展;由于地摊的集聚优势给实体商店带来的竞争压力会使实体经济的利润受到影响,因此可以协调两者的经营时间和经营地点,比如在实体商店歇业的时候鼓励地摊摊店的营业,或者引导地摊摊店与实体商店形成补充,尽量避免实体商店与地摊摊店出现同质化商品竞争,比如在服装实体商店周边引入小吃摊,在餐饮实体商店周边引入服装摊,让地摊经济与实体经济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带动、相互发展,这既丰富了消费者的选择、满足了其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又为地摊摊店和实体商店寻找到最合适的潜在客户,从而促进地摊经济与实体经济共赢,实现地摊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补。

3.解决由于地摊的集聚引发的社会问题。在“互联网+”的新时代,政府可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功能来实现高效智能化管理。针对由于地摊的集聚诱发的诸如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摊主和居民的社会矛盾容易激化等社会问题,政府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提高地摊经营者的文明程度和法律意识,借助智能化的管理手段,通过网络平台围绕“摆地摊”话题开展普法宣传及文明讲座;通过网络平台使每个地摊都有迹可循,并对地摊经营的产品抽样检查;举办文明地摊经营者的评比,对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地摊经营者进行严厉的处罚,平衡准入门槛降低与有序管理的关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引导地摊经营者自我管理、互相监督,共同维护经营秩序,引导地摊经济实现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使其健康融入城市机体。

六、注释

【1】 c1包括地摊经营者因为地摊的集聚产生的负外部性而付出的成本,还包括地摊经营者为了继续获得利润而付出的成本。

【2】r2包括地摊经营者因为地摊的集聚产生的负外部性等原因向政府部门缴纳的费用,还包括经政府管制后负外部性减少而增加的社会福利。

【3】 假设e为地摊的集聚产生的正外部性带来的利益与此现象产生的负外部性带来的成本和政府节省的成本相互抵消以后的总外部成本,另外假设e大于0,否则政府基于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将不会管制。

七、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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