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西朱村曹魏墓M1出土石楬所记服饰考论三则
2021-08-19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重庆400715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 2021年4期
欧 佳(西南大学 汉语言文献研究所,重庆 400715)
河南洛阳西朱村曹魏墓 M1是近年魏晋考古的重要收获。大墓位于汉魏洛阳故城的南部万安山之北麓,万安山古称大石山,是文献记载的魏明帝高平陵所在地,故M1疑即高平陵之附葬墓。[1]墓中出土文物众多,尤以三百余枚石楬颇为引人注目,石楬记录的大量随葬器物,是继安阳西高穴大墓M2出土石楬后,出土文献所见魏晋名物的又一批珍贵资料。其中的一些服饰不仅用料珍奇,等级颇高,且为以往发现的汉晋丧葬类文献所未见,一经公布就受到广泛关注,也成为推断墓主身份的重要依据。不过现有研究对石楬所记某些服饰的解读还仍存未尽之处,尚有待进一步论证。

图一 石楬M1: 331、M1: 446、M1: 448拓本(引自《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分类考释》《洛阳西朱村曹魏大墓出土石牌定名与墓主身份补证》)
M1:446 八分翡翠、金、白珠挍奠二
细审拓片,M1:448“白珠”后一字泐蚀不清,结合残余字形“”及文例,该字当同为“挍”;M1:446的“奠”(原拓作“”)上部仍有较大空余,字也应从“艹”或“竹”。
李零还以为“四分”是指“器壁四分”,然爵形器应多呈圆形,且“八分”若是“器壁八分”则更少见,故其说可商。石楬之“分”疑是长度单位。①汉时重量单位中也应有“分”,《淮南子•天文训》谓“十二粟而当一分”,杨勇《汉代出土医药文献中的“分”》(《文献》2021(1):78-84)对“分”在汉代医方中用以计量药物重量的情况做了分析。不过单以“分”计重实多见于医药文献,所记重量较小,器物以分计重量应不多见。另就石楬体例而言,似也未见起首标明器物重量之例。……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