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企业短贷长投——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
2021-08-16胡学淑聂宇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北京100070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29
商业会计 2021年14期
胡学淑 聂宇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北京 100070 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29)
一、引言
公司投融资期限匹配理论认为,资产与债务的期限应当互相匹配(Morris,1976)[1],合理有效地安排投融资期限结构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许多学者指出在我国实际观察到的却是大量以短期资金支持长期投资的期限错配现象,造成短贷长投现象,损害公司业绩(钟凯等,2016 ;马红等,2018)[2][3]。以往研究认为主要原因包括:(1)金融系统的滞后发展。具体表现为债务违约风险及信用风险较高,银行贷款期限短,长期融资供应规模小,且成本高(白云霞等,2016)[4];(2)政府干预强烈。官员晋升与地方经济竞争导致企业短期贷款与非效率投资增加,加剧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邱穆青和白云霞,2019)[5];(3)法规政策外在刺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显著增加企业投资活动,加重企业短贷长投现象(范文林和胡明生,2020)[6]。(4)董责险等企业保险为公司与管理者行为提供风险保障,诱发管理者道德风险与机会主义倾向,增加短贷长投行为(赖黎等,2019)[7]。由此可见,企业短贷长投现象往往是市场、政府和公司代理问题等多方因素相伴产生,而非利益与需求驱动的主动行为,且短贷长投对中国的宏观经济和微观企业经营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如何改善企业短贷长投现象,如何从主观层面破除客观因素造成的企业短贷长投,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从机构投资者持股层面研究对企业治理及其短贷长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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