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校院(所)协同育人机制优化研究
2021-08-14徐敏尹逊坤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1年15期
徐敏 尹逊坤
[摘 要] 校企、校院(所)协同育人是培养高校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但由于受外部经济环境和传统教育体制的影响,作为协同育人主体的高等学校,普遍存在着对校企、校院(所)合作的市场化认识不足的问题,在校企、校院(所)协同育人过程中更多考虑的是高校如何解决学生的实习实践岗位、改善办学条件等,导致企业及其他合作方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出现“校企协同失灵”等问题。探析了激发企业、校院(所)参与高校协同育人的创新路径和策略,力求促进校企、校院(所)协同育人机制的优化与创新。
[关 键 词] 校企合作;协同育人;评价机制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獻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15-0112-02
校企、校院(所)协同育人是企业、高校、行业的联动机制,高校主要承担人才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的培养,多方合作相辅相成,形成校企、校院(所)合作协同育人模式的运行机制。而部分学校的校企、校院(所)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存在问题,如产业化教育链中未能进行协调沟通;企业合作意识不明显、执行力度不足;学校对社会资源整合利用意识薄弱、优质资源整合性有待提升;学校培养模式与企业运营模式存在较大偏差,导致打破学生原有学习系统,毕业生未能“学以致用”进而降低协同育人的效果。本文调研山东英才学院开放办学及校企合作实践情况,探析校企、校院(所)协同育人机制优化与创新。
一、校企、校院(所)协同育人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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