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国家社会模式地位论
2021-08-11郭东升
档案管理 2021年4期
郭东升
摘 要:档案事业国家模式,是由国家主导建立具备国家规模的档案事业,属于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档案事业社会模式应是由社会力量主导建立起来具备整个社会规模的档案事业。学界流行的所谓档案理论和实践正经历着从“国家模式”向社会模式的转变,实际只是局部规模的档案事业模式,以档案事业社会模式概念衡量,并非档案事业社会模式。
关键词:档案事业;国家模式;社会模式;范式;档案机构;档案学会;职能转变
徐拥军、李孟秋二位先生在《档案管理》2020年第3期发表了《再论档案事业从“国家模式”走向“社会模式”》的文章。拜读颇受益,却也有一些不同看法,在此提出讨论。
1 关于档案事业国家模式与档案事业社会模式的概念
要讨论档案事业从国家模式向社会模式过渡问题,当然应该首先明确其国家模式、社会模式概念。
何为档案事业国家模式?徐拥军、李孟秋二位先生文章中说:“传统档案事业由国家公权力主导,用以服务国家各项事务,是国家上层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二位先生的话里,我们可以读出档案事业国家模式的本质,那就是:档案事业国家模式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什么是档案事业国家模式呢?我们说,档案事业国家模式,简而言之,就是由国家力量主导建立起来,具备了国家规模水平,并不断发展的档案事业。
何为档案事业社会模式呢?徐、李二位先生引用特里·库克的话说,“20世纪末期公众对档案的认识,或至少对用纳税资金建立起来的档案馆的认识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即档案现在是‘属于人民,为人民服务,甚至通常由人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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