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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股权激励创新及应用实践研究

2021-08-10王文博

南阳理工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刘 辉,王文博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商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1)

在经典的委托代理理论中,股权激励机制被认为是能有效解决现代公司制度下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带来的代理问题的最有效方式之一[1]。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引入了股权激励制度,并于2006年颁布了相关的政策性文件。近年来,为了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有关部门还将股权激励的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和细化。政策推动和现实需求使得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呈现出阶梯式增长,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已有529家上市公司累计实施股权激励3千余次。股权激励已成为激发员工创新动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激励机制[2]。

2019年6月13日我国科创板正式设立,国家赋予了科创板以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使命,寄予了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希望。作为资本市场改革的“排头兵”和“突破口”,科创板深耕制度改革的“试验田”,在市场准入、交易等方面创新性地制定了许多新机制,在股权激励制度方面,同样也有一些开创性的设计和突破。研究科创板在股权激励设计方面的创新机理及其实际应用,可以拓展股权激励的研究范围,丰富股权激励研究的文献和数据,为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乃至我国整个资本市场股权激励的发展提供改革思路。

一 科创板股权激励创新背景

设立科创板是构建和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但对各个层次企业之间的相互促进、优化资源配置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而且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尽快落实我国科技强国战略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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