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临摹艺术作品的法律侵权问题研究
2021-08-09蒋镕蔚
艺术科技 2021年10期
摘要:艺术作品侵权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由于临摹艺术作品仍属于一种艺术创作,艺术界及法学界对其是否具有著作权观点不一,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并未清晰界定临摹艺术作品的法律属性。通常采取个案分析,将具有独创性的临摹作品判定为演绎作品,享有著作权,侵害行为人需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但如何界定又是一个关键点和难点。要想明晰临摹艺术作品的法律侵权行为,就必须弄清临摹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条件,本文具体阐述了临摹作品和作品的相互关系,剖析了临摹艺术作品的独创性内涵,分析了临摹艺术作品的“以有形方式的复制”,并对临摹艺术作品著作权的侵权与被侵权问题进行探讨,希望有助于解清这一问题,并促进我国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从而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临摹艺术作品;独创性;著作权;侵权
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10-0-0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在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满足的基础上,开始对文化艺术需求提出更高要求,推动了文化艺术作品市场的巨大发展。出于满足各类人群的文化艺术需求,当前市场上存在很多临摹艺术作品,其中不乏一些高仿作品以假乱真,参与市场非法交易,危害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一些争议作品也对享有著作权的临摹作品构成侵害,临摹作品自身是否应当成为著作权客体,一直备受业界争议,而判定临摹艺术作品能否享有著作权法保护,必须要明确其受保护的法律条件是否成熟,即独创性、可复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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