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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学习分类学

2021-08-09戴维·H·乔纳森

数字教育 2021年3期

戴维·H·乔纳森

摘 要:综合十年的研究,作者描述了意义学习的一种分类办法。最有意义的学习结果是解决问题。在这种分类法中,四种不同的问题解决按层次方式排列。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是两种基本的推理技能——类比推理和因果推理,这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基础。这些推理的形式要求运用概念,以及由概念和关系组成的低阶命题和高阶命题。解决问题的教学应该是让学习者解决问题,对结构相似的问题进行类比式比较,对问题空间中包含的因果关系(高阶命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意义学习;分类学;问题解决;学习迁移

中图分类号:G43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0069(2021)03-0087-06

收稿日期:2020-03-03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智能教学系统的精准教学模式与发生机制研究”(61977057)

作者/译者简介:戴维 H.乔纳森(1947—2012),已故国际顶尖教育技术学家。曾是密苏里-哥伦比亚大学信息科学与学习技术学院杰出的教育学教授,著述等身,贡献卓著,影响深远,主要研究建构主义学习设计,聚焦高阶能力;盛群力(1957— ),男,上海崇明人,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教学理论与设计。

文献来源:Jonassen, D. H. A Taxonomy of Meaningful Learning. Source: Educational Technology, Sept.-Oct.2007, Vol.47, No.5, pp.30-35.

分类学是用来组织和描述实体的相关系统的分类方式。最广为人知的分类学是将生物分为界、门、纲、目、科、属和种。在学习领域,分类法是由布卢姆等人[1]在1956年提出的,他们阐述了学习结果的分类学,以描述评估项目的目标。他们对学习结果的分类(知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本质上是一种层级结构,这意味着在层级结构越上位的实体承续了层级结构越下位的实体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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